青海省方志,清龚景翰编撰,金台人李本源校。景翰、字海峰,一字惟广,福建闽县人,乾隆五十七年(1792)以平凉知县调署循化。全书8卷,28个子目。成书于乾隆五十七年。青海人民出版社依据甘肃省图书馆所藏清
旧时新疆维吾尔族的封建统治制度。“伯克”原为突厥语,意为“王”、“首领”、“头目”、“统治者”、“官吏”、“老爷”、“先生”。后为维吾尔族所沿用。一般认为唐代文献中的“匐”,即其异译。为世袭官号。大小
契丹王朝对治理契丹民事制度的称呼,与“汉制”相对而言。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契丹旧俗,事简职专,官制朴实。”“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
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宗(县)一级行政区。清嘉庆三年(1798),八世达赖喇嘛将此宗赠予掌办商上事务功德林呼图克图为封地。由功德林“拉让”派强佐一人常驻其地,管理政教事务。强佐具有宗本(相当内地县官)权力
清代新疆伊犁钱币铸造机构。乾隆四十年(1775)设置。位于惠远城西街。由抚民同知管理。有炉2座。以乌什、喀什噶尔(今喀什)、喀喇沙尔(今焉耆)等处铜3900斤,本地产铜6000余斤、铅4200余斤、点
村名。因其贴靠邦迪拉山麓,故名。藏语意为“鼓壶山”。位于西藏山南地区东南部、鲍罗里河支流章玛河(一作“比长河”)谷。系德让宗与打陇宗的交通要冲。原属门巴族居住点。20世纪50年代末发展为藏族、门巴族和
共祭一个祖先、以血缘和婚姻关系或收养关系为基础结合而成的社会单位。有广狭二义。狭义家族应有独立的经济,共居同爨,负有继嗣与传承财产的义务与权利。如原始社会时期的母系大家族、父系大家族,以及近代中国社会
?—1777清代新疆吐鲁番郡王。维吾尔族吐鲁番大阿訇尼雅斯和卓子。世居鲁克沁。初隶准噶尔。康熙五十九年(1720),投附清朝。雍正四年(1726),清军撤居哈密,以吐鲁番给策妄阿拉布坦,受命辖鲁克沁众
州名。原为吐谷浑居地。北周保定四年(564),雁门郡公田弘大破吐谷浑。天和元年(566),取其地置同昌郡,寻改覃川郡,后于覃川、荣乡2郡置该州。治所在通轨县(今四川黑水县北),境内有甘松山。隋开皇四年
见“契丹文字”(15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