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府推官
官名。府推官为知府行政助理之一,分掌刑名、计典。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推官,以当地土酋、头目为之。秩正七品,给铜印、冠带、敕书,准予世袭。协助知府守护疆土,抚慰土民,进贡纳赋。如遇知府缺员,即代行其职权。其承袭、考核、擢升、降调等隶吏部验封司。清代后期,仅贵州省镇远府保留此职。
官名。府推官为知府行政助理之一,分掌刑名、计典。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推官,以当地土酋、头目为之。秩正七品,给铜印、冠带、敕书,准予世袭。协助知府守护疆土,抚慰土民,进贡纳赋。如遇知府缺员,即代行其职权。其承袭、考核、擢升、降调等隶吏部验封司。清代后期,仅贵州省镇远府保留此职。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又称扎萨克特固斯库鲁克达赖汗旗。乾隆十八年(1753),博罗纳哈勒九世孙汗车凌率众3000余户归清,次年,封札萨克和硕亲王。建旗,为左翼盟长。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
488—567北魏、东魏、北齐大臣。字阿六敦。朔州敕勒(高车)斛律部人。※倍侯利玄孙,第一领民酋长大那瓌之子。工骑射,善用兵,“望尘识马步多少,嗅地知军度远年”。初为军主,与怀朔镇将杨钧送柔然主阿那瓌
萨迦班智达的简称。藏传佛教萨斯迦教派第四祖公哥监藏(即衮噶坚赞)(1182—1251)的尊称。班弥怛,亦作班智达,为印度人对精通佛学“五明”诸高僧大德之尊称,《大唐西域记》释《五明》称:“一曰声明,释
?—323十六国时期成汉宗室、大臣。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县东南)巴人。西晋末蜀地流民起义首领※李特孙,※李荡次子,成汉君主※李雄侄。初为安北将军,镇晋寿(今四川广元县南)。成汉玉衡十三年(323),仇
见“耶律延禧”(1309页)。
傣语音译,“波”意为“父”或“长者”,“朗”含有“绳索”或“捆绑”之意,即专以绳索束缚他人的长官。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封建领主召片领及召勐派往下属辖区负责督察工作的特使。大多由领主的家臣或亲属充任,故当
傈僳语音译,意为“祭祀鬼神”。旧时傈僳族备供品向亡灵进行祭祀的仪式。祭祀规模比另一种祭祀仪式“尼古”要小,且即使家中无病、无灾也可行祭,如逢年过节或杀猪、羊时,饭前都要向祖先或亲友亡灵进行祭祀。
官名。景龙四年(710)置于伊州西北之甘露州(今巴里坤肋巴塘)。为唐北庭都护府所属伊吾军之长官。辖兵3000,马300。蒲类东各守捉及州、镇驻兵皆归其节度。
参见“栽岩议事”(1843页)。
①(?—1742)清朝将领。蒙古族。土默特部人。阿弼达长子。初授副都统。康熙五十九年(1720),授参赞大臣。随振武将军傅尔丹由阿尔泰征准噶尔部策妄阿喇布坦,擒宰桑贝坤。雍正元年(1723),袭都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