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回人
对回族人的称谓。回族人亦自称“老回回”。参见“回回”(779页)。
对回族人的称谓。回族人亦自称“老回回”。参见“回回”(779页)。
见“鄂伦春族”(2052页)。
见“把林台吉”(1062页)。
见“元羽”(225页)。
见“本仲”(488页)。
见“马英山卫”(182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办理头目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辽代契丹小字墓志。又作“耶律挞不也墓志”。为一合。刻于天祚帝天庆五年(1115)四月。1969年夏出土于内蒙古翁牛特旗山嘴子乡毛不沟村。现藏赤峰市博物馆。志盖呈盝顶形,四周饰大牡丹花,斜面环刻十二生肖
金建国前完颜部将领。神隐水(今牡丹江支流)完颜部人。女真族。完颜氏。景祖乌古迺之后裔。为本部勃堇。与同部人把里勃堇等归附完颜部联盟,生女真势益强。肃宗颇剌淑拒桓一再失利
清代旗籍中立户单位和上等旗人之称。嘉庆《清会典》卷67载:“凡户之别,曰另户,曰※户下,户下之※开户者亦曰另户”。乾隆四年(1739)规定:八旗编审人丁,以18岁以上者核明入册,分别记注在“另户”、“
见“过折”(7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