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博读兑
清四川甘孜土司。藏族。原为百户,封安抚司。宣统元年(1909),甘孜孔撒女土司央机携印潜逃,拿获革职后,他愿呈缴印信、号纸及所辖上、下官寨两所,并百姓寺院。后经川督赵尔丰奏请,准将土司印信、号纸呈缴甘孜委员,将该土司原职,改为汉官千总世袭,优给俸禄,由粮税内按年发给,原有土寨、私产牛厂、除照章上纳粮税外,仍赏给该土司驻扎放牧。
清四川甘孜土司。藏族。原为百户,封安抚司。宣统元年(1909),甘孜孔撒女土司央机携印潜逃,拿获革职后,他愿呈缴印信、号纸及所辖上、下官寨两所,并百姓寺院。后经川督赵尔丰奏请,准将土司印信、号纸呈缴甘孜委员,将该土司原职,改为汉官千总世袭,优给俸禄,由粮税内按年发给,原有土寨、私产牛厂、除照章上纳粮税外,仍赏给该土司驻扎放牧。
哈尼族村寨的行政和宗教头人。汉族称为“龙巴头”、“龙头”。沿袭于农村公社时期的村社头人和宗教首领。世袭,在村寨中享有最高声望。其职责主要是指导全寨生产,处理寨内民事纠纷。在活动中可获得少量礼物当报酬。
参见“哈格”(1630页)。
①唐代南诏神武王阁罗凤年号。752—768年,凡17年。②见“钟”(1666页)。
西夏官位。系皇帝之师。西夏文《官阶封号表》中为师位之一。在诸王位之下,中书、枢密位之上,与上等司等位。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明代在乌撒彝族地区的建制。该地原名巴凡兀姑,后名巴的甸。元时有六部:乌撒、阿头、易溪、易娘、乌蒙、閟畔。后乌蛮之裔折怒始强大,取其远祖之名乌撤为部名,称“乌撒部”。至元十年(1273)归附。十三年(1
吐蕃僧人。简称拉隆贝多。名达尼雅桑。原为吐蕃武将,后出家为僧,久居拉萨东北之查叶尔巴寺,主持寺务并潜修佛典,颇有名望。唐会昌二年(842),因吐蕃末代赞普达磨反佛,残杀政敌及僧侣,严重毁坏佛教文物,在
?—1676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哲伯氏。世居韩楚地方。顺治初年,考授兵科他赤哈哈番。九年(1652),中进士。选为敬谨亲王教习,授拜他喇布勒哈番(骑都尉)品级官,升刑部员外郎。时钦天监初设满官,以
明代湖广散毛洞土官。土家族。苗族“吴面儿之难”后,诸土司地多荒废,罢承袭。永乐二年(1404),招复流散“蛮”民,以故土官之裔,请仍设治所。因其户小,降散毛宣抚司(今湖北来凤县)为长官司,授长官。四年
古桥名。①一名蒲津桥,战国秦昭襄王时建,故址在今陕西大荔县东大庆关与山西永济县西蒲州镇间黄河上。 ②后汉永和五年(140),护羌校尉贯友督建,故址在今青海贵德县南黄河上。后吐谷浑、吐蕃皆建桥于此。 ③
见“耶律刘哥”(13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