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左翼中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哈绥河。东至济尔哈朗图,接土谢图汗部右翼左旗界;西至珠赉布拉克,接本部右翼后旗界;南至霍里木图,接本部右翼前旗界;北至巴勒齐尔,接本部中末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乾隆二十四年(1759)析亲王德沁札布所领旗丁户置,授其次子一等台吉齐旺多尔济为札萨克。三十八年(1773)以罪革爵,仍恩授其子三都布多尔济为札萨克一等台吉,降袭公品级,缺出请旨。后该旗札萨克仍皆以公品级一等台吉继袭。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哈绥河。东至济尔哈朗图,接土谢图汗部右翼左旗界;西至珠赉布拉克,接本部右翼后旗界;南至霍里木图,接本部右翼前旗界;北至巴勒齐尔,接本部中末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乾隆二十四年(1759)析亲王德沁札布所领旗丁户置,授其次子一等台吉齐旺多尔济为札萨克。三十八年(1773)以罪革爵,仍恩授其子三都布多尔济为札萨克一等台吉,降袭公品级,缺出请旨。后该旗札萨克仍皆以公品级一等台吉继袭。
河流名。古称“牂柯水”、“骆越水”、“郁林江”。上源北盘江和南盘江,两江于贵州望谟蔗香汇合后称红水河,至广西来宾三江口与柳江汇合,下流入黔江。流贯黔桂地,全长638公里,流域面积33162平方公里。主
1142—1143金朝太子。熙宗长子。女真族。完颜氏。母为悼平皇后裴满氏。熙宗皇统二年(1142)三月,册为皇太子。金朝立太子之制,自此始。十二月病死。葬兴陵之侧。谥英悼太子。
参见“外八旗”(575页)。
见“石虎”(445页)。
见“宇文泰”(897页)。
清初甘肃临洮藏族首领。字翼池。※赵师范次子。初事帖括,自以世家旧勋,“徒事章句”,无以承先人之志,遂弃文就武,于康熙五年(1666)中武举。十二年(1673),随清军南下讨伐吴三桂,命率部从靖逆侯张勇
即“物林”(1441页)。
彝语音译。意为被抢来或买来的汉族人。系辱蔑之词。解放前,在四川凉山金阳等彝族地区的一种奴隶。等级地位同于※呷西,没有任何自由,可被主子随意买卖或屠杀,隶属于※节伙、※布尔杂补等。民主改革后,等级制度被
明代藏区官署名。永乐十四年(1416)置。“领司奔寨”为“仁蚌宗”的异译,即今西藏仁布。首任行都指挥佥事喃喝加儿卜(南喀杰波的古译),为阐化王札巴坚赞(《明史》作吉剌思巴监藏巴藏卜)重要家臣、帕木竹巴
见“奥石河千户所”(22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