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尔朔齐哈萨尔
见“虎喇哈赤”(1385页)。
见“虎喇哈赤”(1385页)。
南北朝时期北魏法令总称。亦称“后魏律令”。拓跋鲜卑建立北魏后,使用汉族士人,根据《汉律》,参酌魏晋南朝各律,先后九次编纂修定法典。(1)天兴元年(398),道武帝拓跋珪命三公郎王德定律令,申科禁,除前
307或317—355十六国时期前秦创建者。字建业。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氐人。初名罴,字世建,为避石虎外祖之讳,改名健。三秦王※苻洪第三子,骁勇善战,为石虎父子钟爱。东晋永和六年(350)父死,
唐代吐蕃奴隶社会经济制度之一,属田亩制度。吐蕃有专供王族使用的“王田”,称作“杰兴”。而“奴田”称作“阐兴”(bran shing)。其意有两解:一指专供奴隶耕种的田地,二指赞普将连同耕种田地的奴隶一
蒙古语音译。亦译索戴。意为福荫、洪福、伟大、神圣、威力等,与※索多意义相同,仅用于女姓。明代蒙古称成吉思汗为索多,称下嫁斡亦刺(瓦刺)的公主为索岱,故瓦刺贵族被称为索岱的后裔。瓦刺领主※脱欢欲夺取大汗
即“库力甘”(1109页)。
西夏文法典。编著者佚名,西夏政府颁行。西夏晚期在原法典基础上修订而成,颁于西夏神宗光定乙亥年(1215)。手写本,残,蝴蝶装,页面20×13厘米左右。存第二、三、四、十二、十六、十七等卷,计159面。
金代官员以腰悬书袋而区别身份的制度。大定十六年(1176),世宗以吏员与士民之服无别,常至民间索贿鬻狱,有司难于检察,遂定悬书袋之制。中书、枢密院令、译史用紫纻丝为之,御史台、六部、宗正府、统军司、检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爱国者。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原任温巴什(什户长)。清咸丰五年(1855)六月,浩罕玉散和卓依善纠集小股歹徒,企图窜犯喀什噶尔,策动叛乱。途经阿斯图阿尔图什庄时,他设计将其稳住,深夜将
书名。又名《续弘简录》。清邵远平撰。42卷。为作者继其高祖邵经邦记唐、宋、辽、金史事所撰《弘简录》,补记元代史事以续成该书之作,故名《续弘简录》。清康熙三十八年(1699)进呈。体例上有纪、传,无志、
见“阿史那德温傅”(12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