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兰路
即“合懒路”(835页)。
即“合懒路”(835页)。
?—1777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成衮扎布长子。乾隆十二年(1747),袭札萨克多罗郡王,命在乾清门行走。十六年(1751),授副盟长。十九年(1754),与赛音诺颜
唐在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高宗永徽元年(650)以平服车鼻可汗后置,析其众于郁督军山(又称乌德犍山,今蒙古境内杭爱山北)。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隶单于都护府管辖。
即“宫户”(1749页)。
唐代吐谷浑王妃。隋文帝宗室女。隋开皇十六年(596),嫁吐谷浑王世伏,并由柳謇之兼散骑常侍送公主至吐谷浑。世伏表请尊公主为“天后”,帝未许。十七年,世伏为国人所杀,依吐谷浑“兄死妻嫂”之俗,嫁世伏弟、
清典制书名。因所记不限康熙一朝,后改名《石渠余记》。王庆云(1798—1858,今福建福州市人,字雁汀)撰。6卷。记述清初至道光朝典章制度沿革,计有官制、兵制等87篇。资料主要采取《清实录》、《清会典
见“鄂伦春族”(2052页)。
维吾尔语音译,意为“摊派”。清代新疆陋规之一。旧制:各地驻扎大臣衙门服食日用所需,皆由阿奇木伯克供应,而阿奇木伯克及其随从除每月按定额向所属人民收取“克列克里克”(意谓“需用”)钱之外,又恣意苛敛,从
土族的史称。明袭元用法。详“青海土人”(1281页)、“土族”(63页)。
清四川甘孜东科土司。藏族。原为百户。宣统元年(1909),甘孜孔撒女土司央机携印潜逃,拿获革职后,该土司愿呈缴印信、号纸及东科地方,恳请保留东科寺。后经川督赵尔丰奏准,将土司印信、号纸呈缴甘孜委员,将
见“并州丁零”(8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