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命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往往牵累近房及远房。若凶手不允,会被投入山谷中摔死,或发生械斗。解放后被废除。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往往牵累近房及远房。若凶手不允,会被投入山谷中摔死,或发生械斗。解放后被废除。
见“北上黄蛮”(533页)。
云南地方史书。清冯苏(1627—1692,字再来,号蒿庵,浙江临海人)撰。上下卷。为作者任永昌(治今云南保山)推官时所作,成于康熙四年(1665)。有康熙间刻本,其后翻者有《台州丛书》、《昭代丛书》、
1816—1837即十世达赖。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藏族。康区理塘(今四川理塘)人。内都那布村头人罗桑年札之子。被认定为九世达赖的转世灵童之一,被迎到理塘寺,后奉旨迎往拉萨。清道光二年(1822
古代羌人传统吹奏乐器,有悠久历史。秦汉以前,游牧于黄河、湟水一带的羌人,即用羊腿骨或鹰翅膀骨制笛。早期的羌笛既可当吹奏乐器,又可作马鞭,所以又名“挝”(马鞭)或“吹鞭”。两汉以前,羌笛只有三、四个按孔
旧时西藏则拉宗藏传佛教宁玛教派(红教)寺庙。位于今※米林县南部、纳玉河沿岸的山坡上。为藏族著名的香巴噶举僧人汤东杰布(1385—1464)所创建,伊始属噶举派(白教)寺院。相传汤东杰布应珞巴族首领之邀
?—前12或前11西汉时乌孙小昆弥(王)。※乌就屠孙,※安日弟。成帝鸿嘉四年(前17),兄安日为降民所杀,诸翎侯大乱,汉遣故金城太守段会宗为中郎将,安辑乌孙,立之为小昆弥。时大昆弥雌栗靡强,诸翎侯畏服
赫哲族妇女旧时下服的一种。赫哲语音译,亦作“嘎如恩”,意为“鱼皮套裤”。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族男女过去皆穿鱼皮套裤,有上端为齐口、斜口两种,斜口为男人所穿,称“敖约克”;此为齐口。
见“耶律石柳”(1308页)。
见“剖阿里”(1905页)。
独龙语音译。解放前云南贡山独龙族一些村寨对被雇童工的称谓。一般为十二三岁,主要被本家族头人或富裕户雇来看管婴儿和做家务劳动,同主人同吃同住,但其劳动往往超过一般同龄人的负担。雇用时间一般为一二年,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