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矢
官名。清代内务府武备院下管辖箭匠之官。初称备箭※固山达。康熙三十八年(1699),不分正从定为八品。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称司矢。四十四年(1779)定:正职给六品顶戴,令戴蓝翎,支武职七品双俸;委署司矢3人,给七品顶戴,支八品双俸。以督率箭匠采集雕、鹳羽毛及箭杆,造箭。
官名。清代内务府武备院下管辖箭匠之官。初称备箭※固山达。康熙三十八年(1699),不分正从定为八品。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称司矢。四十四年(1779)定:正职给六品顶戴,令戴蓝翎,支武职七品双俸;委署司矢3人,给七品顶戴,支八品双俸。以督率箭匠采集雕、鹳羽毛及箭杆,造箭。
①契丹语称谓。为※宫卫制(斡鲁朵)下的一级机构,主管役使奴隶。《辽史·国语解》称:“瓦里,官府名。宫帐、部族皆设之,凡宗室、外戚、大臣犯罪者,家属没入于此。”为各宫帐、部族贵族作无偿劳动。开国前已存在
清代内蒙古土默特与达拉特两旗交界处因黄河变迁形成的冲积地。地沃,宜于垦种,两旗蒙古王公贵族互相争夺,发生该地归属权的纠纷。光绪十二年(1886),经清廷裁决,四成归达拉特旗,称为“四成地”,六成归土默
辽代部族名。辽兴盛后,归附于辽,成辽属部之一。辽置该部诸官职,属辽北面属国官。按辽制,凡属国、属都之官大者可封大王,小者置部节度使,命原部酋长与※契丹人区别而用,此恩威兼制,以保柔远之道。辽兴宗重熙十
亦作把土鲁。满语、蒙古语音译,“勇士”、“英雄”之意。历史上满族、蒙古族统治者曾以此号赐予勇敢善战的部属。①元代的拔都、拔都鲁等即是,元亡后蒙古游牧部落中尚沿用之。②清太祖以前,※觉罗中武功郡王礼敦,
解放前在西藏曾存在过的一种社会制度。是在国家握有最高土地所有权、西藏大小封建领主等级土地占有制与领主对农牧奴的人身不完全占有基础上形成的剥削制度。即西藏的全部土地(包括草场、山林)和农牧奴均被中央封建
清代以居京维吾尔人编立的佐领。乾隆二十五年(1760)立,初编126人,后增至329人,初授白和卓(吐鲁番一封建领主之子,入京朝觐留居)任佐领,入内务府正白旗,居西长安门外宝月楼(今北京中南海南门新华
即“努尔哈赤”(1262页)。
东汉碑刻。1979年在新疆巴里坤松树塘附近发现。碑体为不规则条形块石。碑高1.48米,宽0.7米。阴刻隶书5行,每行13字。所刻年号东汉永元三年(公元91年),第二行“任尚”二字和碑头“汉平夷碑”均尚
见“阿史那都支”(1233页)。
见“萧孝先”(19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