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其乃耳札萨克旗
见“和硕特西右翼中旗”(1453页)。
见“和硕特西右翼中旗”(1453页)。
藏语音译,意为“发布命令的机关”。旧译“噶厦公所”或“噶沙公所”,即原西藏地方政府。清乾隆十六年(1751),※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乱被平定后,清廷废除原封郡王、贝子辨理藏事的制度,改设噶厦,由※噶伦(
瑶族一支系。清康熙朝已向官府纳粮,又称“粮瑶”;又因男子发髻在头顶正中,也称“正瑶”。分布于广西大瑶山南部及东南角。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瑶语支。解放前人口不多,占有山地东西约达百里,南北二三十里不等
藏族部落名。亦称汪什代克族、下汪什代海族。在青海省海北天峻县内。“环海八族”之一。为海西最大藏族部落,有千户、副千户及下辖18个百户。原为黄南鲁本族之一支,住黄河南岸同德羊直乃海散木地方。首领为哇洛,
辽对贵族妇女的封号。亦作“迤逦免”。《辽史·国语解》作“夷离的”。契丹语音译,本意为“妃”或“夫人”。只有丈夫封为王的妇女才能获此封号。多出现在辽代中晚期的汉文墓志中。如太平七年(1027)的《耿知新
南北朝时吐谷浑族所建佛寺之一。史载,自吐谷浑王※拾寅(452—481年在位)起,始信奉佛教。梁天监十三年(514),拾寅孙吐谷浑王※伏连筹遣使献金装马脑钟,并表请于双方贸易集散地益州(今四川成都地区)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元代,初称龙潭安抚司。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后明玉珍将其改为长官司。明洪武八年(1375),改安抚司。二十三年(1390)废。永乐四年(1406)复置,以田应虎充安
元代管理陇西、四川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元军取陇西、四川各地,置僧官以总摄当地佛教事务,隶总制院或宣政院。至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与札萨克旗有别,是为总管旗。位于杀虎口外,东至察哈尔镶红旗界,
清四川瓦寺土司。藏族。乾隆三十七年(1772),清军征金川,该土司因年迈不能从军,以其所属人随军效力,加恩,加升一级,赏戴花翎,并赐“谨慎”名号。四十一年(1776),平定金川后,入京瞻觐,易冠服。嘉
①吐蕃山名、地名。红山藏文称“玛波日”,唐时特指今布达拉山,因其山色近红,故名。藏文史书《拔协》又称其为“逻娑红山”,松赞干布曾在其上建有小宫室及修道处,是为布达拉山上之最早建筑。据《布顿佛教史》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