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丁零
丁零之一部。三国时,丁零除一部分西迁和南移外,在北海(今贝加尔湖)以南、匈奴以北,仍有丁零居住,史称为北丁零,而称康居以北丁零为西丁零。参见“丁零”(13页)。
丁零之一部。三国时,丁零除一部分西迁和南移外,在北海(今贝加尔湖)以南、匈奴以北,仍有丁零居住,史称为北丁零,而称康居以北丁零为西丁零。参见“丁零”(13页)。
清代土司名。清雍正七年(1729)设置。撒拉族人※韩大用受封为土千户,驻崖曼,管辖青海循化城(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东部※下六工,故名,又以“马姓十居其九”,亦称下六工土司为“马土司”,主要管理撒拉“五
?—1810清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赫舍哩氏。初为健锐营前锋,从征叶尔羌、缅甸、金川,授副前锋参领,出为湖北永绥协副将。乾隆六十年(1795),苗民聚众数千人举行反清起义,围攻永绥,以婴城固赐花翎,擢
见“蒲昌县”(2319页)。
见“坎城”(959页)。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称喀尔喀五部或内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达延汗分封诸子,将喀尔喀万户东部地区及属民(即内喀尔喀)封予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纳
明、清四川麽人(今纳西族)土司名。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土官喇世英帅众归附,清准其请,仍授土千户职。五十一年(1712),颁给印信、号纸,后隶盐源县(治今四川盐源县东北卫城)会盐
藏语音译,又称“德窝”或“然德”。旧时四川阿坝藏族牧区临时被雇佣的短工。雇主一般为牧主或比较富裕的牧民。被雇者主要从事割草、剪毛、揉皮子、赶毡等工作,由雇主供给伙食,并根据不同工种给予一定数量的酥油作
见“伊然可汗”(810页)。
见“扎真卫”(192页)。
?—1770?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世宗※胤禛第五子。雍正十一年(1733),封和亲王。十三年,设办理苗疆事务处,与弘历同领其事。乾隆间,预议政。著有《稽古斋全集》八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