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火器营
参见“火器营”(393页)。
参见“火器营”(393页)。
旧宗名。原西藏地方封建割据势力波密嘎朗王建立的行政机构。藏波战争后成为拉萨色拉寺领地,改称墨脱宗。见“墨脱”(2508页)。
后仇池国宗室。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后仇池国君主※杨玄子。南朝宋元嘉十六年(439),与弟杨保宗自董亭(一作童亭,今甘肃武山县南)奔北魏。被太武帝封为镇西将军、晋寿公。
?—1907清末大臣。满洲镶白旗人。于库里氏。字新甫。同治举人。光绪四年(1878),捐资为知县。十二年(1886),办理山东宿州督销土产、硝盐事务,制定先办官盐之法,杜绝私贩之弊。十八年(1892)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扎凌山卫。永乐七年(1409)三月,与葛林等10卫同时设立,卫治在前苏联境内黑龙江下游右岸沙费斯克附近扎岭山之地。
清官署名。为理藩院下属机构。初为柔远司,继改旗籍司,乾隆二十九年(1764)改为典属司。掌管外札萨克各部旗疆域、封爵、会典、军旅、驿递、蒙藏各地喇嘛及恰克图贸易等事。为管理西藏事务,特设驻藏大臣两人,
见“畏答儿”(1656页)。
?—1696蒙古族。察合台后王穆罕默德汗姐妹。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阿帕克和卓统治南疆后被娶为妻。康熙三十四年(1695),阿帕克和卓死,为夺取继承权,立己子马赫迪,杀雅赫雅和卓。嗣因白山派教徒反对,
见“布扬骨”(464页)。
?—1749清代四川明正土司。藏族。原为明正土司守备,随军征剿瞻对,多所出力,后又供出有关隐匿情事。乾隆十一年(1746),以理塘宣抚使安本才具平庸,无抚驭能力,及失地、容奸罪,降副土司。翌年,任其为
?—1775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原为霍集斯辖属。乾隆二十年(1755),受霍集斯遣派,协擒达瓦齐父子于乌什城郊,献于清。二十三年(1758),从清军征布拉呢敦、霍集占,被围于喀喇乌苏(黑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