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朗安抚司
明代四川土司名。永乐十五年(1417)二月置。属松潘卫,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永乐四年(1406)九月,京师鸡鸣寺僧端竹领占、洮州卫千户赵诚等,曾奉命前往该地招谕百姓。设安抚司后,该安抚司等21族土官阿性等遣侄火把交舍等入朝贡马及方物,赐以彩币等。后按三年一贡例入朝,所属官员依例袭替。
明代四川土司名。永乐十五年(1417)二月置。属松潘卫,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永乐四年(1406)九月,京师鸡鸣寺僧端竹领占、洮州卫千户赵诚等,曾奉命前往该地招谕百姓。设安抚司后,该安抚司等21族土官阿性等遣侄火把交舍等入朝贡马及方物,赐以彩币等。后按三年一贡例入朝,所属官员依例袭替。
明代湖广南渭州土官。又名兴仁。土家族。承袭南渭州(治今湖南永顺县西南)土知州。嘉靖三十二年(1553),奉调随剿盘踞于苏州、松江一带倭寇,以功晋安远右将军。
见“乌拉部”(334页)。
见“强白嘉措”(2305页)。
参见“守塞羌”(902页)。
见“陶里桦”(1959页)。
官名。亦作扎萨克。蒙古语音译,源出“扎撒”(法令)一词,意为“执掌政令者”、“尊长”。清代外藩蒙古各旗旗长的称呼,也是旗的封建领主。由清政府从旗内王公中委派一人充任,直隶理藩院,受中央监督。下设协理台
藏语音译,意为“祖地”或“佃田”。指解放前藏族地区领主出租和大差巴转租的地。租种此地的农奴多为中等农奴水平以上的户。承租者根据土地好坏,交定额租,一般为一※克地交青稞四至六克,不交其它差税。通常情况下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这一。亦作三屯河卫。永乐五年(1407)二月设。《满洲源流考》作三屯河卫,并说清代有三屯河地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南480里,即辉发河之上游,也河之北有辉发城。
见“古儿别速”(441页)。
哈萨克汗国法典之一。16世纪前期哈斯木汗制定。16世纪初期,哈萨克汗国在※哈斯木汗统治时期(1511—1523年或1508—1518年),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得到很大发展。为稳定社会秩序,巩固统治,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