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6—1809清代文史学家。江苏阳湖(今武进)人。字稚存,一字君直,号北江。乾隆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充国史馆纂修官,参预修撰《高宗实录》,旋督贵州学政。嘉庆四年(1799)以直言朝政获罪,谪戍新疆
书名。两粤山水民俗民族志。不分卷(一作3卷)。清张心泰(江苏江都人,汉族)撰。约成书于光绪八年(1882)。篇幅较大,内容记述两粤山川、名胜、物产、民俗、民族等。记贺县的瑶族、广西土司地区的壮族及海南
清朝官员。满族。字吉夫。道光(1820—1850)时,官吉林将军衙门主事。著有《吉林外记》10卷。因系亲临实地调查,广为搜集整理,对研究吉林史地有一定参考价值。
皇族谱名。 ①唐代宗正寺置修《玉牒》官。宋室援修之。 ②清代沿此美称,凡※宗室、※觉罗,以造黄册、红册。顺治九年(1652)定,宗室、觉罗凡生男育女、继嗣、婚嫁、授职或死亡等事,皆由※长史等官、族长、
书名。一名《皇清经世文编》。清为江苏布政使贺长龄委魏源编辑。120卷。道光六年(1826)成书。按事分学术、治体、吏政、户政、礼政、兵政、刑政、工政等8纲。纲下分子目,共有65目。如户政下有理财、养民
?—646薛延陀汗国第二代可汗,名拔灼,又作拔酌,真珠毗伽可汗嫡子。唐贞观四年(630)受封为四叶护可汗(也作沙耽弥叶护,或沙多弥叶护),辖汗国西方异姓诸部。十二年(638)九月,唐册拜其为四叶护可汗
契丹对皇帝陵寝建筑的一种称谓;也是一种陵寝制度。国君卒,入葬,于墓侧起屋,称之为明殿,并置官属职司,岁时奉表起居如事生年,还置明殿学士一人掌答书诏。每逢国家有大庆吊事,明殿学士以先君之命为书以赐现国君
藏语音译,意“支差者住房”。旧时西藏※三大领主连同※差地一起分予※差巴居住的房屋。差巴对该房屋只有使用权。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
见“阿都优洛波哇抹阶凯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