佉沙
见“喀什噶尔”(2205页)。
见“喀什噶尔”(2205页)。
藏语“mang po rje”之音译,意为“众人长者”、“众人之王”或“众人之尊者”。系对吐蕃地方领袖人物的尊称,后成为人名组成部分。在唐代吐蕃大臣中多见有此称谓,冠于名前,以示其尊。亦有专以此为名者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噶勒弼河卫,并说清代噶勒弼鄂谟在呼伦布裕尔(今海拉尔市)南四百40里。
见“耶律隆庆”(1320页)。
明代西蒙古法规。亦称《旧卫拉特法典》,以别于1640年的《蒙古卫拉特法典》(《察津毕其格》)。法典全文已失传,现仅存8个片断,载帕拉斯《蒙古民族历史资料集》。据其内容,史界一般认为制订于瓦剌四部(即四
即“波路”(1516页)。
见“始毕可汗”(1550页)。
见“查只底”(1604页)。
明代云南大侯傣族首领。受明封为大侯长官司(治今云南云县)长官。永乐二年(1404),颁给印符、金牌。三年(1405),遣子刀奉董贡马及银器,明赐以钞币,六年(1408)复遣第不纳狂至明廷入贡,赐予如例
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顺帝至元四年(1338)置。隶云南行省。司治阿勒牙邦牙(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缅王蒲甘兵败后于阿瓦地方所筑城)。《元史·顺帝纪》:“先是,世祖既定缅地,以其处云南极边,就立其
清代德格地区高僧。藏族。曾于西藏俄日寺学习经典,精通密法,通达五明,为清初德格著名之大德。康熙二十四年(1685),请白玛仁增创建德格五大寺之一佐钦寺,为西康著名之红教(宁玛派)寺院,不丹、尼泊尔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