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鄂博什”(2051页)。
见“密学”(2122页)。
唐代南诏政区名。为南诏二都督府之一,系地方最高行政区划,治所在今云南通海县。领有通海城以南至贾涌步及步头地区,约当于今玉溪地区东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部及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部分地区。
即“完颜陈和尚”(1165页)。
清代医家。字向午。山东益都(今属青州市)人。回族。县学生。世代业医,本人尤精其术,寓居济南50年,人呼为“青州卢扁”。著有《马氏医案汇钞》一书。
?—1218金大臣。大名路(治今河北大名县)猛安人。女真族。纳合氏。承安二年(1197)进士,调大名教授,历比阳令、尚书省令史、彰德军节度副使。贞祐二年(1214),调同知西安军节度使事,历同知临洮、
共祭一个祖先、以血缘和婚姻关系或收养关系为基础结合而成的社会单位。有广狭二义。狭义家族应有独立的经济,共居同爨,负有继嗣与传承财产的义务与权利。如原始社会时期的母系大家族、父系大家族,以及近代中国社会
见“梅伦章京”(1979页)。
明朝大臣、学者。江西吉水人。字子实。洪武中(1368—1398)中进士,授行人司行人,司传旨、册封诸事。后迁吏部员外郎。永乐十二年(1414),哈烈(在今阿富汗西北部)遣使来贡,命偕中官李达、户部主事
见“嵬名兀卒”(22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