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钱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不能报仇,则植树于庭,待其子与树俱长,乃履行复仇义务。如系误杀,或对方要求和解,乃以牲畜偿命,赔偿牛数十头至百头不等,称为交“人头钱”,两家世仇遂解。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不能报仇,则植树于庭,待其子与树俱长,乃履行复仇义务。如系误杀,或对方要求和解,乃以牲畜偿命,赔偿牛数十头至百头不等,称为交“人头钱”,两家世仇遂解。
?-1295伊儿汗国第六代汗。又译伯都、八的。蒙古孛儿只斤氏。※旭烈兀汗孙,塔剌海子。自阿鲁浑汗时,受命辖报达(今伊拉克巴格达)。因谦恭端庄,不滥用权力,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阿鲁浑卒后,部分
水名。为亚洲大河之一。前苏联哈巴罗夫斯克(即伯力)以上流段为中苏界河,古代全流程均为中国内河。以其全程或一段流程见于古籍的名称有弱水、浴水、黑水、完水、望(室)建河等名,清代满语曰“萨哈连乌拉”(“萨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布达卫。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嘉靖间所设巴答卫均改作布达卫。
见“阿史那斛勃”(1233页)。
清代西藏第穆寺高僧。藏族。掌办商上事务第穆呼图克图与十三世达赖喇嘛土登嘉措不合,被害。清朝革除十三世达赖名号后,他偕同布赉绷寺(哲蚌寺)洛岭扎仓喇嘛察阿甲养摄尔扎、工康洛桑登周等人联名为第穆呼图克图鸣
西夏学者。为崇宗、仁宗朝人。官御史承旨、番学士。曾参考《文海宝韵》和《手鉴》重新校定刻印西夏文字典《音同》。仁宗乾祐七年(1176)编纂西夏谚语、格言。死后由学者王仁持整理其遗稿,于乾祐十八年(118
即“秃巴”的复数(1082页)。
中国现存最早的一部类书。唐虞世南辑。173卷。世南任唐秘书省秘书郎时,居秘书省后堂,掌图书收藏及抄写事务;后堂亦称北堂,因在此摘抄所藏典藉,辑成此书,故名。原书分80部,801类,已不存,现通行本为明
即“勒俄特衣”(1987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兀的河千户所、乌登所。清代乌登河在墨尔根城(今黑龙江省嫩江县)东南160里,出乌塔里山入讷谟尔河。今有人考定在靠近鄂霍次克海的乌达河流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