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4太平天国将领。广西贵县那良村人。壮族(一说祖籍广东客家人)。咸丰元年(1851),随弟※石达开参加金田起义,虽作战悍勇,但少谋略,自起兵至天京(今南京)定都,身经数十战,职不过将军,仍听命
①(?—1638)后金将领。蒙古族。阿噜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后裔。其父昆都伦岱青始号所部为阿噜科尔沁部。天聪四年(1630),为避察哈尔部林丹汗侵扰,投附后金。五年
官名。清代内务府武备院下管辖弓匠之官。初称弓匠固山达,后改称弓匠协领,※包衣七品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称司弓。四十四年(1779)定:正职3人,各给六品顶戴,食七品双俸;委署司弓3人,各给七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辽东志》、《全辽志》作竹屯卫。正统(1436—1449)后设。 《满洲源流考》作珠敦卫,并将永乐十三年(1415)十月所设渚东河卫作珠敦河卫。
羌族古史传说中的部落名,又称戈人。今四川阿坝、甘孜地区藏族称其为藏族一支。岷江上游早期居民,时已进入农业社会,知用牛曳犁耕田。善于治水。人死实行石棺葬,故今羌族中称石棺葬为“戈基朵补”意即“戈人的墓穴
占卜方法之一。流行于四川羌族地区。起源甚早。《元史·张庭瑞传》载羌人“生裂羊脾卜之,视肉之文理如何,则吉其兆。”明清时沿袭此俗。嘉靖《四川总志》记松潘地区风俗称:“炙羊膀以断吉凶。”道光《茂州志》亦有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其长官事按三年一贡例入朝贡马,赏赐如例。长官世代袭替。
位于新疆吐鲁番东南约40余里处,南邻高昌故城。阿斯塔那和哈拉和卓分别为二个相邻村落名称。阿斯塔那,维吾尔语意为“首府”,汉名“三堡”;哈拉和卓,汉名“二堡”。墓葬区东西长约5公里,南北宽2公里,占地1
见“和宁路”(1445页)。
藏语音译。意为“土司的贴心人”。清代四川嘉绒地区土司属下大头人之藏称。多为土司后代,世袭。有封赐的土地、村寨及农奴。不纳粮税。其职责为代理土司调解纠纷、收粮;土司绝嗣或年幼代为摄政;由土司指定在土司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