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伊穆河卫。永乐五年(1407)二月,女真野人首领可成哥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哥吉河等四卫同时设立。在前苏联黑龙江口北侧岳米河流域。
见“威正雅拜台吉”(1618页)。
全称“辽东都指挥使司”。明朝在辽东地区设立的军政机构。洪武八年(1375)十月置,隶山东布政使司。治于辽阳城。辖域南至旅顺口,北达开原,东抵鸭绿江,西达山海关。下辖25卫、2州:定辽中、左、右、前、后
县名。在今吉林省西北部。古扶余国都所在地。明置三万卫。清为郭尔罗斯前旗地。光绪十五年(1889)以土地开垦,蒙汉杂处,置农安县。为清末割蒙旗土地而设的县级行政区划之一。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
书名。白寿彝编著。收录国内著名学者有关回族及中国伊斯兰教的研究著述14篇。第15篇为史料辑录。是一部有关中国伊斯兰教传入、回族来源及其历史发展的论文集,集解放前回族及中国伊斯兰教史研究成果之精华。有1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分布于孩懒水(又称海罗伊河,今牡丹江支流海浪河)流域。以部名为姓氏。完颜部首领石鲁(昭祖)时,恃强数与完颜部构难、兵败。乌古迺(景祖,1074年前在位)嗣位后,施计谗于辽,借助
藏语音译。藏族的自称。藏文作“bodpa”,意为“藏人”或“藏族”。此称自唐吐蕃时已有,初专指卫藏中之卫地人,即今拉萨地区为主的人,后逐渐泛指全体藏人。
见“耶律和鲁斡”(1326页)。
见“哈三千户所”(16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