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古涅里部
即“乌古涅剌部”(345页)。
即“乌古涅剌部”(345页)。
即“只儿斤”(551页)。
见“排瑶”(2037页)。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酩啰”。属下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4正、2都案、4案头。
拉祜语音译,意为“租种”。旧时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租佃的称谓。随着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解放前在拉祜族内部已产生租佃关系,出租的土地大多是水田(旱地在拉祜族内部多为“借种”),出租者多是地富阶级,租
明代藏区官署名。洪武七年(1374)七月,由卫指挥使司升置,辖地范围仍旧,即今甘、青、川广大藏区。按明初建置例,设都指挥使2员、正二品;都指挥同知2员,从二品;都指挥佥事4员,正三品。因地处边疆少数民
亦作拜颜、巴彦、巴延。满语音译,意为“富裕”、“富翁”。与蒙语“伯颜”同义。可视为一种美称或称号,系于人名之后,表示敬重。享有此称者多具有一定社会地位。清太祖努尔哈赤勋臣额亦都的祖父,被尊为阿凌阿拜颜
明、清四川土司名。明末置,以宋代名将杨业后裔杨光同任长官。隶酉阳宣抚司(后为“酉阳宣慰司”)。清顺治十六年(1659)归附,因呈请袭职迟延,部册无名,未准世袭,亦未颁给印信、号纸,仍称长官。住牧四川酉
参见“锡伯族”(2364页)。
拉祜语音译,意为“一筒”。解放前云南澜沧县拉祜族地区一种量器。相当于汉族的2升。5筒为1斗,1斗约为6.5公斤。
见“铁骊”(18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