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竹万户府
明代藏区地方官署名。洪武七年十二月(1375.1)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贡觉境。万户府设置等情况,史籍记载阙如。
明代藏区地方官署名。洪武七年十二月(1375.1)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贡觉境。万户府设置等情况,史籍记载阙如。
即“妣吉”(1260页)。
雍正四年(1726),清政府革云南镇源傣族土司刀澣,委流官刘宏度署府事。刘到职后,在没收土知府庄田时,趁机派人丈量傣族农民田亩,勒收地价,限令五月内照亩上交;属吏亦百般勒索敲诈,甚至沿路索夫、征代役钱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在东经80度8分、北纬30度44分处。为印度进入中国西藏地区的一个边卡。向属达巴宗管辖。1729年颇罗鼐颁发之封地文书及1737年七世达赖喇嘛批准之封地文书均提及该地。派
书名。清末杨景升纂。8卷。首列图5,次序7篇,次凡例,次目录。卷一:历史、政绩录、兵事;卷二:选举、耆旧、列女;卷三:地理、森林、户口、水利、贡赋;卷四:动物、植物、矿物;卷五:商业、实业、风俗、宗教
见“阿力路”(1199页)。
见“喀尔喀万户”(2207页)。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
即“多览葛”(849页)。
见“木速蛮”(257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五年(1407)正月所设兀的河卫均改作乌登河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