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司制度
书名。西南少数民族史。1册5章。近人余贻泽撰。内载我国西南四川、云南、甘肃、湖南、广西等省少数民族特有的政治制度——土司制度的起源、沿革、制度、改流等情况。内分“绪论”、“制度”、“沿革与现状”、“改流”等部分。书后附录“明代土司统计”、“清代土司分布图”等及参考书目。为研究土司制度的重要参考资料。有1944年11月正中书局初版本和1947年11月正中书局上海一版本。
书名。西南少数民族史。1册5章。近人余贻泽撰。内载我国西南四川、云南、甘肃、湖南、广西等省少数民族特有的政治制度——土司制度的起源、沿革、制度、改流等情况。内分“绪论”、“制度”、“沿革与现状”、“改流”等部分。书后附录“明代土司统计”、“清代土司分布图”等及参考书目。为研究土司制度的重要参考资料。有1944年11月正中书局初版本和1947年11月正中书局上海一版本。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铁里乖稳钁里为承天皇太后※崇德宫下之一抹里。又,辽圣宗※兴圣宫
契丹遥辇氏部落联盟首领。名屈戍,又作屈戌、鹘戍。原附回鹘。唐文宗开成五年(840),乘回鹘被黠戛斯打败,可汗被杀,诸部溃败之机,脱离回鹘统治,举部投唐。武宗会昌二年(842)九月,受唐封云麾将军,守右
?—1773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图伯特氏。御前大臣旺扎尔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授三军侍卫。三十六年(1771),擢御前头等侍卫,署镶黄旗蒙古副都统,授正蓝旗蒙古副都统。三十七年二月,随军征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德都拉氏,以地为姓,隶东布特哈正白旗。咸丰四年(1854),以佐领从征,继升协领,后因事夺官。同治六年(1867),参与镇压捻军,复原官。光绪二十二年(1896),官布特哈副都统
旧时门巴族的一种送行仪式。流行于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家中有人出门远行,上路前,由父母或其他长辈以食指、无名指醮锅灶烟灰,在出行者胸颈处抹几个黑点,如为儿童则抹在鼻梁上。示意有灶神保佑,可驱恶避邪,旅途
见“叱卢”(542页)。
见“斡难河卫”(2427页)。
珞巴族崩尼部方言音译,意为“生气时杀牛”。珞巴族习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隆子县以南的珞瑜地方。凡发生争执时,双方不直接对抗,而是在自己门前杀牛,肉分给村里人,把牛尾送给对方以示挑战,若对方敢于应战,即杀
见“吴克忠”(1074页)。
见“也先”(1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