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五路安抚司
明清湖广土家族土司名。明洪武六年(1373),以长官司改置。以覃起喇为安抚使,治今湖北宣恩县东北,隶施南宣抚司。元时为东乡五路军民府。元末,明玉珍置东乡五路安抚司(一作宣抚司)。明洪武四年(1371),改为长官司。六年,又改为安抚司。永乐五年(1407),覃忠进京朝贡,升东乡五路安抚司。宣德二年(1427),设摇把洞、上爱茶洞、下爱茶洞3长官司;镇远,隆奉2蛮夷长官司,皆隶之。清初归服,保留原建置。雍正十年(1732),安抚使覃寿椿之长子以罪被诛,遂改土归流,其辖地入恩施县。
明清湖广土家族土司名。明洪武六年(1373),以长官司改置。以覃起喇为安抚使,治今湖北宣恩县东北,隶施南宣抚司。元时为东乡五路军民府。元末,明玉珍置东乡五路安抚司(一作宣抚司)。明洪武四年(1371),改为长官司。六年,又改为安抚司。永乐五年(1407),覃忠进京朝贡,升东乡五路安抚司。宣德二年(1427),设摇把洞、上爱茶洞、下爱茶洞3长官司;镇远,隆奉2蛮夷长官司,皆隶之。清初归服,保留原建置。雍正十年(1732),安抚使覃寿椿之长子以罪被诛,遂改土归流,其辖地入恩施县。
契丹语,意“水”(“山水”之“水”)。辽圣宗开泰九年(宋真宗天禧四年,1020)奉使契丹的宋使宋绶《上契丹风俗》记曰:“蕃语……水为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97)一说,可以蒙古语usu(水)相比勘
见“萨催”(2005页)。
即“贡龙”(993页)。
约1688—约1759清代回族诗人。字图南,号南村。云南昆明人。明代回族诗人孙继鲁六世孙。康熙四十七年(1708)举人,官山东泗水县知县,有治声。自负不群,以诗古文辞见重於世。著《少华集》2卷,《锦川
金代北边诸部族之一。金朝曾在此设部族节度使。军兵事属西北路招讨司。明昌三年(1192),罢节度使,以招讨司兼领。
藏传佛教寺院。藏语称“都兰具善密咒兴隆洲”。在青海乌兰县。海西地区著名之蒙古族寺院。约清乾隆年间(1736—1795),由固实汗第六子多尔济达赖洪台吉之孙衮楚克达什兴建。初为西藏甘丹寺子寺,后经战乱重
清代新疆地区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明代为西蒙古土尔扈特部牧地,后属准噶尔部。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设参赞大臣,隶伊犁将军。辖区东至乌隆古河,北至额尔齐斯河,南至阿鲁沁达,西至爱古斯哈
我国佛学典籍译著大丛书的总称。现称中华大藏经。简称藏经。有汉文、藏文、西夏文、蒙古文、满文本,主要为汉文、藏文本两种。汉文大藏经为经部、律部、论部三藏,公元6世纪前期南梁时始行编译,隋代以前称一切经,
旧时茫蛮、苗等民族对其君长、酋长之称呼。亦称猛、莽。《蛮书》:“茫是其君之号”。《炎徼纪闻》:“苗人称其酋长曰茫”。《荆南苗俗记》:“茫,苗称酋长也”。现沧源佤族语言中仍称官为“茫”。
书名。明回回人※李贽(1527—1602)撰。20卷。为李氏诸书之选集。卷1—13为《答书杂述》,亦即《焚书》;卷14—17为《读史》,即摘录《藏书》中史论部分;卷18、19,为《道原录》,即《说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