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等司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四等级。包括行宫司、荐人司、南院行宫三司、马院司、西院经治司、沙州经治司、定远县、怀远县、临河县、保静县、灵武郡、甘州城司、永昌城、开边城、三处工院(北院、南院、肃州)、边中转运司(沙州、黑水、黑官山、卓靸、南院、西院、肃州、瓜州、大都督府、寺庙山)、边地城司(震武城、西宁、拒魅、末监、胜全、边净、信同、应建、争止、隆州、摄远、银州、和乐、年晋城、定功城、卫边城、富清县、河西县、安持寨)等。用11两铜司印。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四等级。包括行宫司、荐人司、南院行宫三司、马院司、西院经治司、沙州经治司、定远县、怀远县、临河县、保静县、灵武郡、甘州城司、永昌城、开边城、三处工院(北院、南院、肃州)、边中转运司(沙州、黑水、黑官山、卓靸、南院、西院、肃州、瓜州、大都督府、寺庙山)、边地城司(震武城、西宁、拒魅、末监、胜全、边净、信同、应建、争止、隆州、摄远、银州、和乐、年晋城、定功城、卫边城、富清县、河西县、安持寨)等。用11两铜司印。
见“隆禧总管府”(2138页)。
参见“周春”(1492页)。
元代地名。又译伯勒赫图。位于蒙古国都城和林(又作哈剌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东北。为岭北行省手工业聚居地之一。定宗二年(1247)途经其地的张德辉著《塞北纪行》(又作《岭北纪行》)载,其地“乃弓匠积养
?—1646清初蒙古王公。苏尼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郡王腾机思族兄。号巴图尔济农。原服属察哈尔部,后依附喀尔喀。天聪九年(1635),奉表后金贡驼马。崇德三年(1638),复遣使
见“龙城”②(494页)。
亦译“阿哇尔”,见“柔然”(1779页)。
?—1852清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索佳氏。字远芳。道光六年(1826)随军平息张格尔煽起的南疆西四城叛乱。因功升兰翎长。八年,由护军校升护军参领、营总翼长。二十一年(1841),为防英军入侵,随御前
见“满都海哈屯”(2394页)。
南朝齐史书。纪传体。原名《齐书》,宋代始称《南齐书》,以便与李百药之《北齐书》相区别。南朝齐梁之际萧子显(489—537)撰。原书60卷,现在59卷,包括本纪8卷,志11卷,列传40卷。子显字景阳,南
秦代南郡诸少数民族所织的一种土布,用以交纳赋税,因称幏布。秦惠文王(前338—前311年在位)时,定其民户岁纳8丈2尺。汉袭秦制,仍令其民以此纳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