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撮毛
清代基诺族的他称。史载其俗与白族、傣族相近,居于云南思茅(今基诺族主要居住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县基诺区及其附近)。男穿麻布短衣裤,女穿麻布短衣桶裙。男以红黑藤篾缠腰及手足。发留左中右三撮,故名。
清代基诺族的他称。史载其俗与白族、傣族相近,居于云南思茅(今基诺族主要居住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县基诺区及其附近)。男穿麻布短衣裤,女穿麻布短衣桶裙。男以红黑藤篾缠腰及手足。发留左中右三撮,故名。
组合词ulusbigi音译。 “兀鲁思”(ulus),蒙古语,原意为“百姓”、“大众”,后引伸为“国家”和“领民”、“领地”。“别吉”(bigi~begi),蒙古语意为“公主”,蒙、元皇室及诸王之女称
景颇语音译,意为“这块土地已有主”。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地区个体家庭自由“号种”村社公有土地的称谓。距今百余年前,景颇族地区的耕地、森林及牧场均属村寨公有,每个村社成员有权通过“号地”方式占有本村社范围
公元7—10世纪古代突厥、回鹘、黠戛斯人使用的一种拼音文字。由于这种文字与古代日耳曼民族使用过的卢尼文外观十分相似,而且用该种文字书写的碑文主要是在蒙古鄂尔浑河流域和西伯利亚的叶尼塞河流域发现的,所以
古地名。秦属北地郡。西汉元鼎三年(前114)分置。郡治高平(今宁夏固原),东汉迁至临泾(今甘肃泾川北),魏、晋因之。原为戎狄居地,郡有乌氏、月氏道,因其族人居于此得名。又有“昆夷旧壤”说,绲夷曾在此活
明代全蒙古的统称。蒙古语音译,意为“四十四”。汉语译作“四十四部”、“四十四万户”、“四十四万人众”等。实为概数,非指具体户数或人数。当时蒙古人习惯称东蒙古(鞑靼部)为“都沁”(四十万),称西蒙古瓦剌
参见“胡笳”(1579页)。
秦汉及晋时对一些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征收的一种赋税名称。“賨”,《说文》解释“南蛮赋也”。据《后汉书·南蛮传》载,西汉时在武陵蛮地区“岁令大人输布一匹,小口二丈,是为賨布。”所征实为人头税。也有以钱代布的
1844—1917清末大臣。字星垣。广州人。回族。先世汉军旗籍。同治三年(1864),入广州同文馆习外语,成绩优异,曾助英国人三顺编著《三顺文法》、《英语拼音》,被“两广方言学堂”采为课本。参与《国际
?—1664明末清初贵州水西土官。彝族。南明时袭水西宣慰使。永明王加授光禄寺少卿。领有水西(今乌江上游鸭池河以西,即黔西、息烽、修文之西,普定之北,水城之东,大方之南的广大地区)。清顺治十五年(165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世祖中统年间(1260—1264),在籍僧人按太祖时例,种田纳地税、买卖纳商税,其余差役均免。至元二十六年(1289),括江南户口,规定凡50岁以下经过考试经文和受戒者,方可允许入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