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赐
北朝后期皇帝赐田之一。北魏前期,官僚皆赐职分公田一顷,不准买卖,以供刍秣。但自宣武帝以后,赐与公田允许买卖。东魏、北齐、北周时,皇帝除赐与公田外,还增添“横赐”,赏赐无定额、无定期,并准予买卖。至此,横赐之田与职分公田遂皆变为允许买卖的私田。
北朝后期皇帝赐田之一。北魏前期,官僚皆赐职分公田一顷,不准买卖,以供刍秣。但自宣武帝以后,赐与公田允许买卖。东魏、北齐、北周时,皇帝除赐与公田外,还增添“横赐”,赏赐无定额、无定期,并准予买卖。至此,横赐之田与职分公田遂皆变为允许买卖的私田。
书名。陆乃翔等撰。一册。著者均系康门弟子,清光绪二十九(1903)至三十年间各举所知而成是书。记述康有为生平事业,详于事实,略于评论,对传主亦过分推崇。末附康有为所著书目。有1929年万木草堂铅印本。
又名竅瓠。即点葫芦。一种点播农具。北魏用以播种,穿瓠两头,以木箄贯之,后用手执为柄,前用作嘴,泻种于耕垅畔,随耕随泻,务使均匀。竅瓠下种,便于深播,苗出后不怕暴雨,亦能耐旱,间苗亦便。
年号。(1)唐初辅公祏年号(623—624)。凡二年。(2)大理段素兴年号(?—1044)。
官名。清宫太监官职之一。品衔各不相同。其以四品充任者为宫殿监督领侍衔;五品者为宫殿监正侍衔;亦有以七品执守侍充任者。内务府敬事房设四品总管一人,五品总管二人,七品执守侍委署总管无定额。专司遵奉谕旨承应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周学熙呈请直隶总督袁世凯批准在天津设立。以创兴工艺、提倡实业为宗旨。周学熙任总办,周家鼎为会办,任用中日职员多名。除附属之学堂、工厂均归其管辖外,凡本省各属之兴办工艺,皆有
①朝代名。约公元前十一世纪—前771年,周武王伐纣灭商,建立周朝,都镐,又称宗周(今陕西长安沣河东)。后“三监”和武庚叛周,周公东征平叛后,在雒邑(今河南洛阳)建立东都成周,以镇抚东方,安置殷遗民。统
清代对生员降级处分之一种。清初沿明旧制,岁考生员行六等黜陟法,然视明更繁密,增发社一项。即岁考列五、六等者由县学降入乡社学,曰发社。道光以后,发社名目渐废除。详“六等黜陟法”。
春秋郑邑。在今河南临颍县西北。《左传》隐公元年(前722):“遂置姜氏于城颍”,即此。西汉置临颍县。
即“可敦”。
南宋宰相文天祥就义处。一说在今北京市东城区府学胡同西口,一说在今北京市宣武门迤南及广安门内外一带。据元王恽《玉堂嘉话》所载,“文天祥被戮于燕南城柴市。”则似应以后说为准。但具体地点仍有两种说法:一主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