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门丞
官名。为黄门令副贰。西汉置一员,任用宦者。东汉丞、从丞各一员,秩三百石。丞佐令管理宫中宦者,从丞侍从皇帝出入。三国沿置。
官名,汉置,为黄门令之副,佐令掌省中诸宦者。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三国沿置。
官名。为黄门令副贰。西汉置一员,任用宦者。东汉丞、从丞各一员,秩三百石。丞佐令管理宫中宦者,从丞侍从皇帝出入。三国沿置。
官名,汉置,为黄门令之副,佐令掌省中诸宦者。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三国沿置。
官名。唐德宗贞元十二年(796)置,以监勾当左右神策军。
官名。东汉太尉府属吏。主阁下威仪事。晋、南朝宋、北魏沿置。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九品中。官名,也写作“下令史”,閤阁通用。汉始置,掌阁下威仪事。晋、南朝宋、北魏沿置。参看“下令史”条
官库名。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置,隶太府监,二十三年(公元1286年)改隶中尚监,秩从五品。掌造毡货。有提点三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副使。
参见“都堂”。
官署名。清朝乐部所属之机构。掌理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雍正七年(1729)改教坊司置,隶礼部。乾隆七年(1742)改隶乐部。设满、汉署正各一人; 满、汉署丞各一人,供用官三十人,经承四人,署史长十六
官名。清朝管理地方盐务之最高长官。康熙(1662—1722)中改巡盐御史设。长芦、两淮、河东各一人。三十年(1691)增设福建、广东、广西各一人。由特旨简充或都察院奏差者,各带原衔品级,由内务府官员简
官署名。宋徽宗政和六年 (1116),改稻田务置,掌京畿诸县荒地,召人承佃。宣和三年(1121),并入西城所。
官名。即河南牧。
官名,俸中二千石,掌四方归降的少数民族;在郊庙祭祀时,掌赞导,请行事;诸王入朝郊迎时,掌礼仪;皇子封王,掌赞授印绶;封拜诸侯和诸侯嗣子及封四方少数民族头领时,掌召拜;王死,使吊祭及拜王嗣。有丞一人,俸
官名。蒙古语,意为“督查者”,掌马驼草料供应分配,秩正三品。元武宗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