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高等法院分院

高等法院分院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各省区设高等法院,省区辽阔者得增设分院,将本院的行政事项酌予划分。分院所管辖的事务,可准用关于高等法院的规定。其组织则较高等法院为简单,只设一名推事时,则不设分院院长,即由推事独任审理,在最后进行合议时,可调用地方法院推事或由高等法院临时派遣推事前往陪席。参见“高等法院”。

猜你喜欢

  • 仪仗军

    元代宿卫军在用于大祭祀时称为仪仗军。参见“宿卫军”。

  • 集贤院(殿)侍讲学士

    官名。唐开元初,褚无量、马怀素侍讲禁中,名为侍读。其后以康子元为集贤殿侍讲学士。元代亦于集贤院置侍讲学士,员额二人,与侍读学士并为从二品,地位在大学士、学士之下。

  • 永屯军

    金代镇防军之一。屯守西北。

  • 成安部尉

    官名。北齐于成安县置后部、北部二尉,分掌追捕盗贼,伺察奸非。后部管十一行经途尉。

  • 护圣左右军

    禁军名。后晋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晋天福六年(公元941年)八月改奉德两军为护圣左右军,为禁军中的两军。

  • 州文学

    官名。唐代都督府、州、西都、东都等都置文学一人,掌以五经授诸生。其品位自正八品下至从八品下不等。见《新唐书·百官四下》。学官名。唐大历十四年(公元779年)十二月敕诸州经学博士改为文学,品秩同参军,位

  • 直事郎

    官名。①西晋省直事曹长官,六品。②北魏置,职掌、隶属不详。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七品上。值班的郎官,《后汉书·朱晖传》:“后数日,诏使直事郎问晖起居,太医视病,太官赐食。”郎,侍从官的通称,

  • 司勋郎官

    司勋郎中、员外郎通称。

  • 四甲

    清代考功清吏司的内部机构。分山东甲、江南甲、北直甲、广东甲。掌办各省命官各项议叙、议处,汇奏分管各处官员功过册,轮办科道注销以及告病、起复、开复、捐复、副缺、查案、行文、给照等事项。

  • 员外酋望

    官名。南诏官,与酋望、正酋望、大军将、员外,皆如唐朝试官,是一种带衔,无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