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隆禧总管府。文宗天历元年(1328),以南镇国寺怯怜口事产提举司改为崇恩福元提点所,三年,改为福元营缮司。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
即罚俸,指削减部份或全部俸禄, 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始行于战国, 历代沿用之。唐制官员考课, 考第在中下者,每退一等,夺禄一季,即扣发三个月的俸禄。
官名。见“大理少卿”。官名。北魏始置廷尉少卿,北齐称大理寺少卿,为大理寺的副长官,历代沿置。唐制少卿二人,从四品上。明制左右少卿各一人,清制少卿满汉各一人。详见“大理寺”。
官名。即“噶伦”。官名。西藏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的官员。额设四员,其议事的地方称噶厦。清朝乾隆时其官秩为三品,由驻藏大臣与达赖共同挑选,上奏任命。见《卫藏通志七》。
即“门千总”。
临时大总统的副职。其选举与任期均与总统相同。临时副总统是各位的,在临时大总统在位期间,无实际职务。参见“临时大总统”。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掌囚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掌拘于刑部的囚犯,下设掌囚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辽朝置,为南院详稳司官员,佐将军掌武事。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南院详稳司”条。官名。辽置, 见“南院详稳司”。
官名。渤海国右六司计部次官,位郎中下。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即通过考试对翰、詹官员进行考核以定升降之方法。始于乾隆二年(1737)。凡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至编修、检讨,詹事府少詹事以下至中允、赞善,每十年左右由皇帝特旨考试,并由皇帝亲自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