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院知检讨官
官名。唐置,属集贤院,以学士充任,掌修史之事。
官名。唐置,属集贤院,以学士充任,掌修史之事。
官署名。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下设四科:第一科所掌为:一、土地收用法等之具案及颁布事项;二、国有、公有、私有土地之清查事项;三、变更行政区划及统计土地面积事项。第二科所掌为:一、岛地
见“知城”。官名。宋代于诸州险要处置寨,与县同级,如麟州有太和寨。以寨官或知寨主管,掌招收士军,教习武艺,以防盗贼。凡杖罪以上并解本州,其余悉听决遣。金沿设知寨,秩从七品,其下设公使人均与县同,惟按户
见“制置茶盐使”。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武定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明朝按察司佥事之别称。
官署名。唐代后期,在用兵前后为控制地方秩序,始置制置使。宋置制置使司,以制置使为主官,为一路至数路地区的统兵大员,掌经画边防军务。其性质略同于招讨使而地位稍逊。政和中,熙秦用兵,以内侍童贯为之,仍兼经
官名。清末高等审判分厅与地方审判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后各省城、府、大商埠设地方审判厅,大商埠设高等审判分厅,始置。每厅一人,从五品,奏补。掌本厅审判事宜,并监督所属各员。
官署名。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设置,属农商部。其职掌为:一、水产的监理、保护;二、渔业的监理和保护;三、公海渔业的奖励;四、渔业团体;五、牧畜改良;六、种畜检查和兽疫;七、其他。北京军政府
南朝梁、陈时期指由皇弟、皇子出任三公所建府署。其僚属的班品高于非宗室诸公的僚属。参见“庶姓公府”。
官名。北齐后主武平三年(572)开文林馆置。引用文学之士,多为年纪较轻的参军、郎中等,亦有中书监阳休之,特进崔季舒等要臣。无固定品阶。参见“文林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