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俊中大夫
官名。北周置,正五命,府属不详。任此职者见《北周六典》所引《大隋上开府城公扈使君铭》:“建德六年(公元577年),除郑州刺史。寻授内雄俊中大夫,刺史如故。”属官有雄峻中士,正二命。雄俊有时作雄峻,当是写法之异。
官名。北周置,正五命,府属不详。任此职者见《北周六典》所引《大隋上开府城公扈使君铭》:“建德六年(公元577年),除郑州刺史。寻授内雄俊中大夫,刺史如故。”属官有雄峻中士,正二命。雄俊有时作雄峻,当是写法之异。
官名。金明昌元年(公元1190年)置,员额二人,从九品,掌检讨典礼。以品官子孙及终场举人,同国史院汉人书写例,试补。
汉苑名,有令一人,俸六百石。主鸿德苑。见《后汉书·孝桓帝纪》。
官名。北齐置。太子内坊长官,九品上。隋及唐初改为太子内坊典内,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739) 复置,为太子内坊局长官,从五品下。
诸侯之长。《左传·襄公四年》: “天子所以享元侯也。”杜预注: “元侯,牧伯。”诸侯之长。《左传·襄公四年》:“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也。”
清代勇营兵士名。见“哨”。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班,普通六年(525) 刊正将军名号后罢。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掌威海卫行政区的行政事务。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十月二日国民政府公布并于次年五月又加以修正的。《威海卫管理公署组织条例》规定,威海卫管理公署直隶于行政院,设专员一人;署内
官名。元置,见“大都路都总管府”。
官名。即太医丞。即“太医丞”,详见该条。
即“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