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水司
官署名。即“都水清吏司”。
官署名。即“都水清吏司”。
官名。南朝梁、陈置,掌宫廷用马,属太仆卿。隋初置二人,为龙厩署次官,从九品上。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典厩丞。
官名。即钩盾丞。
即“夷离堇”。官名。金置,从八品,分掌部族村寨事。见《金史·百官三·诸移里堇司》。
官名。唐置,见“桂坊”。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不遇类科目。大历二年(公元767年)诏举,杨膺及第。
官名。唐朝两京郊社署郊坛置,二十四员,以主神御之物,皆由礼部自斋郎中奏补,任满十二年授官。杂任职名。唐于两京郊社署置二十四人,以主神御之物。凡任掌座满十二年,皆授官。
见“通译官”。
宋朝官文书名。又称改官举状、京状。即高、中级官员向朝廷推荐选人磨勘改为京官的奏状。每年或分上、下半年依名额荐举,一个名额称一“京削”。宋代高中级官员向朝廷荐举选人,经过磨勘改为京官的一种奏状。又称改官
官名。唐朝节度使兼支度使,则置支度副使,以主军资粮仗。
官名。明于刑部置照磨、检校,掌核对文卷,计录赃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