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内狱
监狱名。东汉置,《后汉书·窦武传》载:“有诏原李膺、杜密等。自黄门北寺、若卢、都内诸狱系囚罪轻者皆出之。”注:“都内,主藏官名。《前书》有都内令丞,属大司农。”沈家本《狱考》按:“都内狱惟见此《传》。《续百官志》大司农属官亦无都内之名。疑西京本有此狱,后废,是时复设若卢, 乃其比也。”
监狱名。东汉置,《后汉书·窦武传》载:“有诏原李膺、杜密等。自黄门北寺、若卢、都内诸狱系囚罪轻者皆出之。”注:“都内,主藏官名。《前书》有都内令丞,属大司农。”沈家本《狱考》按:“都内狱惟见此《传》。《续百官志》大司农属官亦无都内之名。疑西京本有此狱,后废,是时复设若卢, 乃其比也。”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历代多有此制,如《明史记事本末》卷二八记明宣德八年(公元1433年)“赐宴温州何渊于廷,以招隐诗赐之。”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掌囚下士十二人,掌拘囚罪犯。北周依《周礼》置掌囚中士,正二命;掌囚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
东晋南北朝时期,南北分裂,诸朝遇有州、郡、县沦陷者,往往暂借别地重置,仍用旧名,所置称为侨置州、郡、县。如西晋置司州,原治洛阳,为前赵所占,元帝南渡,就在徐州侨置司州。《宋书·州郡志一》又记东晋咸和四
清代太常寺内部机构。无专设的职官,由堂官酌情委派寺丞、博士、典簿、赞礼郎、读祝官等管理,掌管坛庙的修整及祭祀工程等。凡大工程由太常寺咨工部办理,小工程由本署自行办理。
官名。明初以凤阳为中都,置中都留守司,设左副留守一人,佐正留守统凤阳、长淮等八卫,防护皇陵。后改副留守只设一人,不分左、右,定正三品。
武官名。三国魏置五兵尚书,其中有骑兵曹,后历代因之。又自晋以后,节镇幕僚置骑兵参军。
爵名。战国秦置,为二十等爵第十七级。秦汉沿置。驷车庶长意即乘驷马之车而为众长。爵名,为秦汉二十级爵的第十七级。意为乘驷马之车而为众长。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爵》。
官名。①西汉置,隶光禄勋。为高级郎官,不入直宿卫,职掌顾问应对,参与议政,指陈得失,为皇帝近臣,秩比六百石。东汉更为显要,常选任耆儒名士、高级官吏,除议政外,亦或给事宫中近署。魏、晋及北魏仍置,作为后
官署名。清末中央司法行政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刑部设。掌全国司法行政,办理朝审、秋审事宜,复核大理院死刑案件,监督京外各法司。置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左、右丞,左、右参议均各一人。下设承政
宫名,汉哀帝太后居之,置少府、太仆,秩皆中二千石。《汉书·外戚传下·孝元傅昭仪》:“帝太后称中安宫……各置少府、太仆,秩皆中二千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