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斋
郡守的府第。唐韦应物《答崔都水诗》:“郡斋有佳月,园林含清泉。”白居易《送唐州崔使君侍亲赴任》诗:“唯虑郡斋宾友少,数杯春酒共谁倾。”
郡守的府第。唐韦应物《答崔都水诗》:“郡斋有佳月,园林含清泉。”白居易《送唐州崔使君侍亲赴任》诗:“唯虑郡斋宾友少,数杯春酒共谁倾。”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奕蠡王之下。
官名。唐宣宗大中五年(851)大都督府置一员,与史、师掌分行检察州、县之市。
官名。明朝洪武二十六年(1393)于大理寺置,二人,从九品,典出纳文移。建文 (1399—1402) 初改称都典簿,成祖朱棣即位,复旧制。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左神武军上将军下。
官名。秦、西汉为中郎长官,秩比二千石,隶郎中令 (光禄勋)。职掌宫禁宿卫,随行护驾,协助郎中令 (光禄勋) 考核选拔郎官及从官,亦常奉诏出使,职位清要。后又专设五官、左、右中郎将分领中郎、常侍侍郎,谒
见“民政部尚书”。官名,清朝置,掌主版籍,整饬风教,绥靖黎物,以奠邦治。副大臣佐之。民治,掌编审户口,兼司保息乡政。警政,掌巡察禁令,分稽行政司法。疆里,掌经界图志,审验官民土地。营缮,掌陵寝工程,修
见“提塘官”。官名。清置,又称“提塘官”,多数省每省一人,也有两省一人的,由各省督抚选派武职一人(由兵部任用)驻京,掌传递部院等衙门与本省有关来往文书。见《清史稿·职官一·兵部》、《清会典·兵部·驻京
官名。清初兵部职方司所属职官。掌京师城门之守卫。顺治四年(1647)改“门千总”。
官署名。即尚书省左户曹。《魏书·祖莹传》: “后侍中崔光举为国子博士,仍领尚书左户部。”
官署名。金朝属户、工部。主管复核营造材物、工匠价值等事。设管勾一员领司事,秩从七品。原另设同管勾官,后罢。宣宗贞祐五年(1217),罢管勾,以户、工二部主事兼任。兴定四年(1220),复设管勾,人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