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任
民国时期由选举产生的官员,称为选任。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时期作为国家元首的大总统,均由选举产生。国民党政府规定公务员有的是选举的,有的是任命的,在“训政”时期,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的有国民政府主席,员额一人;国民政府委员、员额二十四人至三十六人;五院院长、副院长,共十人。选任官不须经过任命程序,即可就职。
民国时期由选举产生的官员,称为选任。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时期作为国家元首的大总统,均由选举产生。国民党政府规定公务员有的是选举的,有的是任命的,在“训政”时期,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的有国民政府主席,员额一人;国民政府委员、员额二十四人至三十六人;五院院长、副院长,共十人。选任官不须经过任命程序,即可就职。
参见“左士郎”。
吏职名。唐朝殿中省尚乘局置,员五千人,掌饲六闲之马,治其乘具鞍辔。杂任职名。唐于殿中省尚乘局置五千人,掌饲六闲之马,治其乘具鞍辔。太子仆寺厩牧署亦置掌闲六百人。
北齐郡功曹名目之一。见“州迎西曹”。
官名。清朝太医院所属生药库职官。专管卖办之药材,凡各省照例解送之药材,均由其验收。例由医士内选委。
指翰苑清贵之官。宋代苏轼《东坡集·谢翰林学士启》:“致兹朽钝,亦践高华。”
官署名。清朝兵部所属机构。凡各省由驿站驰奏之摺均经本处转递奏事处入奏。凡军机处“寄信”批摺亦由此加封发递。司官无定额,由尚书酌委郎中、员外郎、主事、笔帖式等任职。下有差官四十人,负责递送文件。此外,各
官名。见“司射下大夫”。
官名。魏晋南北朝置五兵尚书、七兵尚书,掌军事枢务,十六国后燕、西秦、北凉所置则称兵部尚书,为尚书省兵部曹长官。西魏尚书省分十二部,改七兵为兵部,或说置尚书。西魏末、北周改置兵部中大夫,属夏官府。隋、唐
官名。州刺史佐吏。晋改功曹书佐置。南朝、北魏、北齐、隋俱置。掌诸吏及选举事,位在别驾、治中下,与主簿相亚而略低,但在诸从事上。北齐司州视八品,他州视从八品; 隋雍州视从八品,他州视正九品。炀帝大业三年
参见“主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