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织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织组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宋朝宝文阁省称。
官名。明朝光禄寺大官署副长官。洪武八年(1375)始置,初置一人,后改四人,从七品,协署正掌供祭祀及宫廷筵膳等事。清朝设二人,俱由满人担任,初定为六品,康熙九年 (1670) 定为从七品。
官署名。元朝始置。隶万户府,设镇抚二人,蒙古、汉人参用。明朝沿置,隶卫指挥使司下,掌本卫刑名。设镇抚二人,从五品。隶锦衣卫下者。除掌本卫刑名及理军匠外,兼掌诏狱。洪武(1368—1398)末罢锦衣卫狱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后官奄臣。掌王后,内外命妇衣服的保管及供给。《周礼·天官》: 内司服,奄一人,“掌王后之六服”,“辨外内命妇之服,”“凡祭祀、宾客,共后之衣服,及九嫔世妇。凡命妇,共其衣服。供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以司法部的秘书长主管,下设铨叙、经画、统计、稽核、文牍、交涉六科。其中经画科掌理全国审判厅的设置或废止,审判管辖区域及其变更事项;交涉科掌办华洋会审、犯人引渡及其他对外事项。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掌仁宗潜邸诸色人匠。原属崇祥院、将作院,英宗至治三年 (1323) 划隶工部。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下设织染人匠提举司、杂造人匠提举司、大都诸色人匠提举司、大
宿卫武官名。南朝宋置。参见“细铠主”。武官名。见“朱衣直阁将军”。
官名,俸比千石,掌左户郎值班户卫。见《汉书·百官公卿表》、《汉仪注》。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三品,左、右各一员。佐尚书、侍郎统率各司,综领众务。三十二年,改民政部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