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厩局
官署名。南朝梁置,为东宫诸局之一。
官署名。南朝梁置,为东宫诸局之一。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隆禧总管府,掌荆襄等地南镇国寺田产。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太卜下大夫二人,为卜官之长,总掌卜筮之事。春秋时郑国设置卜大夫。《左传·昭公十八年》记郑国发生火灾“使公孙登徙大龟。”注:“登,开卜大夫。”“开”,一指刻龟,一指取阅卜占之书。
官署名。金朝置。文宗天历二年(1329),以大都等处田赋提举司隶隆祥总管府,三年,改宣农提举司,秩从五品,隶隆祥使司,掌征收田赋。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署名。五代置于诸州,掌刑狱之事,设马步都虞侯,以牙校充任。宋太祖开宝六年(973)改司寇院。参见“马步司”。五代时州的审判机构之一。《唐六典》卷一记唐代各州司法参军的职务是“掌律令格式,鞫狱定刑”,
官署司。清末地方各省所属之办事机构。掌主邦交。光绪三十三年 (1907) 始置于奉天、吉林二省,设交涉使为主官,下设佥事、科员及一、二等译官协助办事。附设交涉公所,办理公众交涉事务。宣统二年 (191
官名。北洋政府置,属盐务稽核所,专司考核盐务收支款项等事。
爵名。清朝宗室封爵之第九等。位奉恩辅国公下、不入八分辅国公上。所谓八分,系因太祖努尔哈赤时封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赏赐均分,体制崇于其他贝勒,故称“八分”。后太宗皇太极定宗室爵位等级,自贝子以上皆
官名。西汉置,见“王国卫尉”。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掌服驾。乾隆二十三年 (1758) 设。正六品。四十五年额定三人。所辖有司鞍、司辔等多人。
唐五代三省皆置,凡百官诣宰相,皆以其引接。流外官名。宋初置于中书门下后省,分班在省中直日,处理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