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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书

周朝天子诏文,若后代之诏书。《周礼·春官·御史》: “掌赞书。”郑玄注: “王有命,当以书致之,则赞为辞,若今尚书作诏文。”


官名。丁巳七年(公元1857年)五月,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开始独立行动时有翼殿礼部赞书一官,可能是尚书的改称或是尚书的属官。《六安州总制掌书陈凤曹上六安州陈敬禀》说:“兼之初二日翼殿礼部赞书吕,跟随翼王五千岁到闸,适与弟馆打在一家,云翼王见天王疑忌实深,故私自出京,誓不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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