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定使司
即“四方献言详定使司”。
官署名。元至正十七年(公元1357年)七月,置四方献言详定使司,秩正三品。掌考四方陈言择其善者上达于皇帝。设详定使二人,正三品;副使二人,正四品;掌书记二人,正七品。由中书官提调。
即“四方献言详定使司”。
官署名。元至正十七年(公元1357年)七月,置四方献言详定使司,秩正三品。掌考四方陈言择其善者上达于皇帝。设详定使二人,正三品;副使二人,正四品;掌书记二人,正七品。由中书官提调。
官名。 北齐吏部始置, 为主爵曹长官,一员,六品上。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主爵郎置,为吏部主爵司长官,一员,从五品上,掌封爵等事。高宗龙朔二年(662)改为司封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武则天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二年(1132)置,掌讨论内外政事,数月后罢。
官名,汉置。东汉常山国元氏县置祠祀掾史,掌祠祀诸事,掾为正,史为副。见《隶释·三·无极山碑》。也有人认为祠祀掾为郡佐吏。
官署通称,即分科办事机构。战国时秦国郡县所属职事部门泛称曹。《睡虎地秦墓竹简 ·语书》:“发书,移书曹,曹莫受,以告府,府令曹画之。其画最多者,当居曹奏令、丞”。汉朝自公、卿至郡县皆分曹治事。主管者正
三公治事府署合称。西汉初指丞相府等,成帝以后指丞相(大司徒)、大司马、御史大夫 (大司空) 三府,东汉指太尉、司徒、司空三府。皆为宰相府署,自行辟除僚佐,分曹处理日常政务。西汉后期至东汉,政归尚书,三
官署名。清初“内三院”之一。顺治二年(1645)将原设翰林院裁撤,翰林院官分别并入内三院,原内国史院遂改称“内翰林国史院”,长官称“内翰林国史院大学士”。十五年,内三院改为内阁。十八年复旧制后仍称“内
官名。明朝各院长官。朱元璋吴元年(1367)于太史院、太医院置,均正三品。洪武元年 (1368)罢太史院使。十四年,改太医院使为令,二十二年复改令为院使,正五品。掌太医院之事。
官名。北魏置,掌管南方边境少数民族事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三品下,二十三年改为从三品。北齐沿置,从三品。
清代兵部内部机构。掌收在京各衙门文书,以分司办理;京内各衙门给各省的文书,由当月处登记,发交提塘官分递;本部题本,由当月处送达内阁,内阁传抄之事,派满、汉司员分别抄写;并掌管兵部印信及城门启闭等事。
官名。清末各学堂负责斋务之职官,又名斋务长。光绪二十七年(1901)后在全国各类中等、高等新式学堂及大学堂普遍设置。掌考验学员品行及堂外寄宿舍一切事务。辖监学官、检查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