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朝銮仪卫之职官。顺治四年(1647)设。十一年定员二十二人,正四品。其中十四员为“掌印云麾使”,分掌六所一卫下属十四司之印。六员为“掌所事云麾使”,分管左、右、中、前、后、驯象六所日常所务。另
官制用语。即宋朝选人改为京朝官的制度。凡在任选人,取得本路一定员数的帅抚、监司、知州作举主保奏,按本人历任任数和考数,经磨勘合格,授予改官状五份,即赴京等待班引,班引后改承务郎以上官资,即成为京朝官。
官名。简称值年大臣。清朝工部值年河道沟渠处之管理大臣。乾隆十七年 (1752)设,四人,每年由部奏请钦派本部堂官一人,奉宸苑、颐和园、步军统领衙门堂官各一人,岁终更代。掌理京师内外沟渠之事。光绪三十二
①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主管国中及六乡的狱讼刑罚。《周礼·秋官》: “乡士,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掌国中,各掌其乡
西夏军队职称。有大首领、正首领、副首领、首领等职。多以部族酋首担任,授铜印。
官名。见“四帐都详稳司”。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一。掌治所属各城军民之政事。前藏设七品官二十五人,分辖二十五小营。后藏设七品官十六人,分辖十五小营,缺出,于东科尔及喇嘛内拣选。唐古特官。清分设于前后藏,秩均为六品,属唐古特营
官名。北齐五兵尚书所属有左中兵曹,“掌诸郡督告身、诸宿卫官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名。北宋前期,他官暂行学士院文书,称为权直。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不设。南宋孝宗乾道九年(1173),复置翰林权直。淳熙五年(1178),改学士院权直。
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二人,其职掌为管理帐房。民国时期沿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