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察长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属省警务处,掌办视察全省警务;其下设视察员至多八人。国民党政府时期各省警务处统设视察二至四人,不分设视察长与视察员。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与保安处合并为警保处。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属省警务处,掌办视察全省警务;其下设视察员至多八人。国民党政府时期各省警务处统设视察二至四人,不分设视察长与视察员。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与保安处合并为警保处。
官名。周朝置。掌冶铸箭镞戈戟。见《周礼·冬官 ·考工记》。
官名。见“望气”。
官制术语。参见“第一清”。
官名。唐宋置集贤殿修撰,掌撰集文章。元亦置集贤院修撰一人,秩从六品。
官署名。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筹拨京协各饷,稽核各项工程领款、一切例支杂支札库、河工海塘岁修款项、路矿邮电本利、福建船厂经费报销及一切官有财产出入事宜。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
官名。三国魏置。高贵乡公甘露二年(257),因玄菟郡高显县民王简负担被反叛吏民所杀的县长郑熙之丧至州,特下诏拜简为之。见《三国志·三少帝纪》。官名,三国魏置,领郡兵,主治安、除奸猾,防盗贼。《三国志·
县门下吏名。县惟晋代有门亭长,职主守门纠仪。《晋书·光逸传》记其为博昌小吏,后为门亭长。《晋书·职官志》失载。依州郡之例,当为门下之职。参见“郡门亭长”。
科举制科之一。宋代设置,属于武类科目,于真宗、仁宗时诏举之。
教育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目的为审议学术文化事业及促进高等教育设施。其具体任务为:一、审议全国各大学的学术研究;二、建议学术研究的促进与奖励;三、审核各研究院所研究生的硕士学位及博士候选人的资格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十一月公布的《警察官任用条例》的规定,荐任警察官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始能任用:一、经高等警察行政人员考试及格者;二、曾任警察官或专办警察行政事务的荐任官经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