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实司
官署名。金朝属户、工部。主管复核营造材物、工匠价值等事。设管勾一员领司事,秩从七品。原另设同管勾官,后罢。宣宗贞祐五年(1217),罢管勾,以户、工二部主事兼任。兴定四年(1220),复设管勾,人员由尚书省拟,不令户、工部举。
官署名。金朝属户、工部。主管复核营造材物、工匠价值等事。设管勾一员领司事,秩从七品。原另设同管勾官,后罢。宣宗贞祐五年(1217),罢管勾,以户、工二部主事兼任。兴定四年(1220),复设管勾,人员由尚书省拟,不令户、工部举。
官名。清朝圆明园八旗、内务三旗护军营低级武官。从八品。协护军校掌辖护军。
①官名。清朝新疆布鲁特 (今柯尔克孜族)各部之首领,职权、地位与维吾尔族阿奇木伯克略同。乾隆 (1736—1795) 时定为二品至七品不等。②地方基层行政组织。《周礼·地官·大司徒》:“令五家为比,使
库名。元置,属户部,掌宝钞、玉器。其官有都提举,正四品,提举,正五品;同提举,从五品;副提举,从六品;知事,从八品;还有提控案牍、司吏、译史、司库等。见《元史·百官一·户部》。官库名。元置,属户部。至
官署名。辽朝南面官,掌巡检西南与宋边界事。景宗保宁(969—979)初,宋师屡梗南边,以耶律合住为涿州刺史、西南兵马都监、招安、巡检等使。后置巡检、同巡检等职。
官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员一人,掌户部左曹之事。南宋高宗绍兴四年(1134),令户部侍郎二员通治左、右曹,遂罢。
参见“司经局”。
官名。金置,为尚厩局的主官。见“尚厩局”。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标一人,正六品,副军校充,奏补。掌奉持步马队标旗。炮队不置。军中佐官名。清末设于新军各标,掌军中旗帜。
泛指五兵尚书所属诸曹郎中。《北齐书·袁聿修传》:“仍历五兵、左民郎中”。参见“五兵尚书”。
官署名。清朝内阁所属办事机构。掌校阅、缮写“汉本房”翻译“通本”之满文贴黄,并负责一切满文缮写。同时掌管实录库及皇史宬收藏,每日进呈实录收发、增注王公世爵“皇册”(“世袭官员册”)、收贮八旗世爵家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