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在礼部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参见“行在六部”。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参见“行在六部”。
官名。隋朝光禄寺掌醢署次官,置二员,从九品下。唐朝沿置,正九品下。北宋初存其名,极少除授。明洪武八年(1375)改光禄寺为光禄司,置为掌醢署次官,一员,从七品,三十年复光禄寺,仍为署丞不改,增为四人。
王女封号名。《后汉书·皇后纪》:“汉制,皇女皆封县公主,仪服同列侯;其尊崇者加号长公主,仪服同蕃王。诸王女皆封乡、亭公主,仪服同乡、亭侯。”注:“乡、亭侯视中二千石。”
见“云麾使”。
众官群吏。《尚书·商书 ·伊训》: “百官总已以听冢宰。”《国语·周语上》: “百官御事。”
军阶名。清末新陆军低等官阶之一。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宣统元年 (1909) 修订,增技士长等,计十四级。炮队、工程队设,为额外军官,阶正八品。
县纲纪吏名。县的官署在汉代称为县廷,廷掾的“廷”,即指县廷而言。廷掾之职,相当于郡的五官掾,亦有迳以五官掾为称者。《隶续》卷三《建平县碑》有郫五官掾范功平。《后汉书·百官志》说:县
官判用语,指真除实授。汉朝官吏有真、守之分。官吏由守 (代理) 转正曰真。后世如北齐等沿用。亦指“行”、“兼”。或“领”某职的官员得到朝廷的正式除授。官制用语,秦汉官吏初任试用期为一年,满一年后,称职
官名。五代后唐明宗天成 (926—930) 中创置侍卫亲军,总领马、步禁军,用亲信为其长官都指挥使,遂以随驾马步军都指挥使为之,天成三年康义诚为首任; 其后又设侍卫亲军马步军副都指挥使、侍卫亲军马步军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染织物等事。员额及官阶不详。
①官名。春秋楚置,掌一县之政令。《左传·昭公十一年》: “楚子城陈、蔡,不羹。使弃疾为蔡公。”《宋朝会要》: “周衰,六国置县邑,其长”“楚曰公曰尹”。一说为爵名,即楚县大夫之僭称。《左传·宣公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