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肃政厅

肃政厅

官署名。民国初置,附设于平政院,但独立行使其职务。其职权有三:1、于人民未陈诉之事件,得依《行政诉讼条例》之规定,向平政院提起行政诉讼;2、依《纠弹条例》纠弹行政官吏的违反宪法、行贿受贿、滥用权威、玩视民瘼事件;3、监视平政院裁决之执行。设都司肃政使一人,指挥监督全厅事务;下设肃政使十六人。民国五年裁撤。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八月设置,属平政院,但独立行使职权。设都肃政史一人和肃政史十六人。其职权分为纠弹和行政诉讼两个方面。属于纠弹的是:肃政史对于国务卿、各部总长有违法行为的或官吏有违宪、违法、行贿、受贿、营私舞弊、溺职殃民等行为的,均得弹纠;属于行政诉讼的是:对于人民的陈诉,得依法令向平政院提出行政诉讼,并监视行政院裁决的执行。肃政厅设书记处和总会议。书记处分设记录、文牍、会计、庶务四科由书记官掌理;总会议由全体肃政史组成,以都肃政史为议长,议决重要事项。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六月肃政厅裁撤。

猜你喜欢

  • 弼德院参议官

    官名。清末弼德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设。专任六人,兼任四人,请简。掌佐顾问大臣办理本院审查纂拟事件。

  • 巡阁道使

    使职名。唐玄宗天宝十五载(756)六月车驾次扶风郡后,将幸蜀,遂以韦谔为巡阁道使并先行。

  • 丁内艰

    参见“丁忧”。

  • 大兴县令丞

    官名。金置,见“赤县令(2)”。

  • 营构监

    官名。北周置,掌宫室营建。《隋书·循吏·樊叔略传》: “宣帝时,于洛阳营建东京,以叔略有巧思,拜营构监,宫室制度皆叔略所定。”

  • 王府司匠

    官名。清置,亲王府、郡王府各四人,秩从八品。掌王府缮造修葺之事。

  • 右曹侍郎

    ① 宋朝兵部、刑部、工部侍郎统称。② 官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户部置,掌户部右曹之事。官名,汉置,为右曹的副长官,掌评尚书秦事。《汉书·薛宣传》:“宣子况为右曹侍郎。”

  • 卫仙

    官名。唐朝内官,高宗龙朔二年(662)置六员,正六品,位同宝林,咸亨二年(671)废。内命妇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置卫仙六人以代宝林,秩正六品。咸亨二年(公元671年)复旧。

  • 行大司马

    代行大司马之职,主武事,掌征伐。《后汉书·宗室四王三侯列传》:“乃拜光武行大司马,持节过河。”参看“大司马”条。

  • 寺卿

    参见“卿”。九寺大卿的简称,即汉代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等九寺大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