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上京皇城使”。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纪善所分置,各二人,正八品,掌规谏讽谕。
见“提督”①。
官名。战国置,为县令副佐。协助县令治理一县政事。秦汉沿置,员额多为一人,秩四百石至二百石,由中央任命。职掌文书及仓狱事宜。三国魏大县县丞秩四百石,八品; 次县、小县九品。吴亦置。晋同。南朝宋皆九品,但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司金中大夫”。
官名。南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置,以侍从以上官充任。掌受民词以报于尹,隔日率僚属诣东宫禀事。九年罢。官名。南宋置,见“临安府尹”。
官名。见“主客承务郎”。
官署名。金朝地方官府,掌本路税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设干平凉府。长官为转运使,秩正三品。下设同知转运使、副转运使、户籍判官等。参见“转运司”。
参见“太仆丞”。官名。为太仆寺卿的佐官,其地位仅次于丞,掌衙署内部事务。见“太仆寺”。
官名。金朝置,属宫师府。位在司经之下,掌经史图籍、笔砚等事。秩正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