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图画院
官署名。北宋太宗雍熙元年(984)置,隶翰林院,掌绘画及塑造。设勾当官二人,以内侍充任。其属有待诏、艺学、祗候、学生等。神宗熙宁六年(1073),改隶都大提举诸司库务司。哲宗绍圣二年(1095),改称图画局。
官署名。宋雍熙元年(公元984年)置,亦称翰林图画局,先属内侍省的翰林院,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改属都大提举诸司库务,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改院为局。掌绘画及塑造,设勾当二人,以内侍充任;又有待诏三人,艺学六人。祗候四人,学生等四十人。
官署名。北宋太宗雍熙元年(984)置,隶翰林院,掌绘画及塑造。设勾当官二人,以内侍充任。其属有待诏、艺学、祗候、学生等。神宗熙宁六年(1073),改隶都大提举诸司库务司。哲宗绍圣二年(1095),改称图画局。
官署名。宋雍熙元年(公元984年)置,亦称翰林图画局,先属内侍省的翰林院,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改属都大提举诸司库务,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改院为局。掌绘画及塑造,设勾当二人,以内侍充任;又有待诏三人,艺学六人。祗候四人,学生等四十人。
清代工部内部机构。掌按定限督催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所办之事。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由工部堂官在司员内委派,无固定员额。
官署名。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改邮政司设置,属交通部。其职掌包括原邮政、电政、航政三司全部职掌。次年复改称为司,职掌不变。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分理司务。参见“路政司”、“电政司”
科举制科之一。五代后周世宗时始设,属于吏治类科目。宋太祖时沿置,不论前资、现任职官或是黄衣草泽之士, 均许应诏对策。
官名。元置,为崇福司的佐官,员额二人,从四品。
官名,汉公府及郡皆置。公府为奏曹长官,副称属,掌奏议事。郡奏曹长官也称掾,副长官称史,无固定职事;后来渐渐成为散吏,由府主临时差遣。见《后汉书·百官一·太尉》,参看“奏曹”条。
官名。南诏官,隶于府,犹唐朝管记。
官名,为盐官令或盐官长之副,佐令或长收盐税。参看“盐官令”条。
官名。唐肃宗乾元元年(758)置,属秘书省司天台,正五品上,掌司四时及其方之变异。宋初沿置,隶司天监。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秘书省太史局。元朝以春官正兼,正五品,隶太史院。明朝沿置,
唐朝御史台诸侍御史,除年长资深者一人主日常事务号为杂端外,余者呼为散端。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布的《海军港务局条例》规定,设于各军港(冠以地名),主要职掌如下:一、监理区内海面;二、舰艇进出船坞;三、港内舰艇停泊;四、检查港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