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制使
官名。宋徽宗宣和三年 (1121),以发运使陈遘经制东南七路财赋,创收经制钱。南宋高宗绍兴九年 (1139),改经制发运使为经制使,以户部长官或副长官兼领,掌江、淮、荆、浙、闽、广等路经制钱及和籴之事。
官名。宋置,掌经制东南财赋。见《宋史·职官七·发运使》。
官名。宋徽宗宣和三年 (1121),以发运使陈遘经制东南七路财赋,创收经制钱。南宋高宗绍兴九年 (1139),改经制发运使为经制使,以户部长官或副长官兼领,掌江、淮、荆、浙、闽、广等路经制钱及和籴之事。
官名。宋置,掌经制东南财赋。见《宋史·职官七·发运使》。
官名。清朝左、右翼宗学职官。掌总稽学课,每月考核学生经义、翻译与骑射。乾隆(1736—1795)初设,各满、汉一人,于京堂内请旨简派。
① 周朝军制。五百人为一旅。以旅帅为长官。《诗经·大雅·皇矣》: “爰整其旅”。《周礼·夏官·序官》: “五百人为旅,旅帅皆下大夫。”②《周礼》官名。一说为周朝置。处理一般政务的属吏。下士爵。《周礼·
官名。东汉隶少府所属太医令,员一人,秩三百石,主药。官名,东汉置,属太医令,掌药。《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太医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诸医。药丞、方丞各一人。本注曰:药丞主药,方丞主药方。”
见“征收课税所”。
官吏升赏方式之一。《汉书》中常记汉代君主以赐金的方式奖励臣下,如《张良传》记“赐张良金百镒。”《惠帝记》记“赐将军四十金。”《循吏传》记“二千石有治理效,辄以玺书勉励,增秩赐金。”
①东晋初指北中郎将府。《世说新语·排调二十五》“郗司空拜北府”条引《南徐州记》: “旧徐州都督以东为称,晋氏南迁,徐州刺史加北中郎将,北府之号,自此起也。”后成为驻在京口 (今江苏镇江)、广陵(今江苏
官署名。元仁宗延祐四年(1317),由运粮提举司改立。秩从五品,隶兵部,掌两都陆运粮食。设提举二员,副提举一员。官署名。元代设此官署,掌管两都陆运米粮等事,属兵部。至元十六年始设运粮提举司。延祐四年,
官名。西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由永巷令改名,隶少府,有八丞。掌后宫宫女及供御杂务管理宫中诏狱,由宦者充任,侍从皇帝左右,权势颇重。属官有掖庭户卫、掖庭狱丞、少内啬夫、暴室丞、暴室啬夫等。东汉沿置,
官名。三国魏改民曹尚书置,为五曹尚书之一。两晋、南朝皆置,为尚书省左民曹长官。魏、晋、宋、陈皆三品,梁十三班。北魏初亦置,后改置度支尚书。唐人修《隋书》,避唐太宗讳,改称“左户尚书”。官名,三国魏改民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置各都卫指挥使司断事司,以理军中词讼。洪武八年改各都卫为都指挥使司或行都指挥使司。仍置断事司,设断事,正六品,副断事,正七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