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军
金代签发汉人为兵的制度。见“汉军(2)”。
金代签发汉人为兵的制度。见“汉军(2)”。
官署名。宋朝始置。原为熟药所,隶太医局。徽宗政和四年(1114)由太医局分出而置,改名惠民药局。南宋高宗绍兴六年(1136)置行在熟药东、南、南、北所。后诸州亦置。十八年,改京师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二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各以布政使司为别。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山西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四科:
官名。西晋水衡都尉置主簿一人。隋文帝仁寿元年(601) ,改立都水监,炀帝大业(605—618)中,置一人。唐朝沿置,从八品下,负责掌印、勾检稽失,纠举运漕 渔捕有违失者。北宋初不置,仁宗嘉祐三年(1
官名。即武器丞。
周朝天子册命臣下的文书。未宣读前称命书;既读之后则称命册。《颂鼎铭》:“尹氏受王命书,王乎(呼)史虢生册命颂”,“颂拜稽首受命册,佩以出。”
官名。北魏末置,负责州治的城防事务,名位高于“防城都督”。《周书·独孤信传》:“建明(530—531)初,出为荆州新野镇将,带新野郡守。寻迁荆州防城大都督,带南乡守。”
元朝官署名。简称河南江北行省、河南行省、河南省。秩从一品,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省治汴梁(今河南开封),辖十二路、七府、一州军民政务。辖境包括今河南省及湖北、安徽、江苏三省江北地区。置丞相
官署名。明朝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移宗人府官属于此,其在南京者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宗人府,但实无所掌,设官备员而已。参见“宗人府”。官署名。明制,南京亦置宗人府,设官唯有经历司经历一人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券书契约之法。《周礼·秋官》: “司约,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掌邦国及万民之约剂。治神之约为上,治民之约次之,治地之约次之,治功之约次之,治器
官署名。①西魏文帝大统十二年(546)置为尚书省十二部之一,设郎中等官,职掌有关山泽、园囿、草木、鸟兽之政令,掌其出产、供应之节制,禁人随意采猎。西魏末至北周仿《周礼》建六官府,遂为地官府诸司之一,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