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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所

官署名。清朝中央各部、院、寺下属机构。负责督促本部、院、寺所属司、署应办事务,并限期完成,分别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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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两省

    官名统称。宋朝左右散骑常侍、给事中、中书舍人、左右谏议大夫等门下、中书两省五品以上官统称。参见“两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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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名合称。唐朝太仆寺置,领陇右七马坊事,掌京师马牧西属以后孳课等事。

  • 道丞

    官名,汉置,职如县丞,佐令或长治本道。凡县主蛮夷曰道,满万户置令,不满万户置长,皆置丞,佐令或长,为之副。见《后汉书·百官志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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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官叙迁之阶。宋初武臣叙迁之阶,共分二十七阶,其顺序如下;一、节度使、二、节度观察留后;三、观察使; 四、防御史; 五、团练使,遥郡防御史;六、刺史,遥郡团练使;七、遥郡刺史;八、皇城使;九、宫苑使,

  • 县公安局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始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户籍警卫、消防、防疫、卫生、救灾及保护森林、渔业等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撤,改设民政科。

  • 积功

    汉朝官吏升迁制度·即官吏以累计功绩取得升迁的资格。《汉书·周仁传》: “景帝为太子时,为舍人,积功迁至太中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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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贵州省设有; 设于府内。正七品。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贵州省一人,置于镇远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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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名。秦置。《汉书·张苍传》: “苍乃自秦时为柱下御史,明习天下图书计籍。”官名,秦置,掌四方文书。《汉书·张苍传》:“张苍,阳武人也,好书律历。秦时为御史,主柱下方书……是时萧何为相国,而苍乃自秦时

  • 雍州牧

    官名。北周与隋以京师长安所在之州因雍州,北周置雍州牧,但考之《周书》纪传,实未尝授人。隋开皇中以州统县,罢京兆郡,而以雍州牧理京师政务。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罢州置郡,京兆、河南均置尹,使兼理“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