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盐政

盐政

官名。清朝管理地方盐务之最高长官。康熙(1662—1722)中改巡盐御史设。长芦、两淮、河东各一人。三十年(1691)增设福建、广东、广西各一人。由特旨简充或都察院奏差者,各带原衔品级,由内务府官员简用者仍带御史衔。掌督察征纳盐课,调剂时价及纠察所属盐务官员。其后改制,总督兼盐政者六人;两广总督兼管广东、广西,福建总督兼管福建、四川总督管理四川,陕甘总督管理甘肃花马池,两江总督兼管两淮,直隶总督兼管长芦。巡抚兼盐政者三人:浙江巡抚兼管两浙,山西巡抚兼管河东,云南巡抚兼管云南。各省盐政既无办事专署,亦不专置属官,形同虚设。具体办理盐务乃归盐运使司、盐法道等衙门。


官名。清初沿明制,差御史巡视各省盐课,以京员带衔充任,后改称盐政,以后多由各省督、抚兼任。参看《清史稿·职官三·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

猜你喜欢

  • 医学博士

    官名。即医药博士,唐玄宗开元元年(713)改。参见“医药博士”。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置四员,掌医学教导,并举行学规。医官名。唐代每州置医学博土一人,为医学教授官。见《新唐书·百官四下·上州、中州

  • 朱谕

    清代皇帝亲自起草的“上谕”。因用朱砂写成,故名。实际并非所有朱谕都由皇帝亲自起草,有些是交大学士起草,经皇帝审定后再用朱笔誊写于黄折上,这种朱谕一般是颁发给各部院衙门的。另外,军机处起草的谕旨经过皇帝

  • 勾当马步军粮料院

    官名。北宋前期置,以京朝官充任,属三司,掌给受俸料,批书券历。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后,隶太府寺。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粮料院改置监官主管,遂废。

  • 众议院惩戒委员会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二十三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十五人。掌审查惩戒事项。

  • 太子右监门副率

    官名。隋朝始置,为太子右监门率副贰,员二人,正五品上。唐朝复置,为太子右监门率府次官,员二人,从四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右崇掖卫副率,咸亨元年(670)复旧; 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又改右

  • 左主客曹

    官署名。尚书省诸郎曹之一。西晋置左、右、南、北主客曹,各设郎(郎中)。初属客曹尚书,后不详。东晋省并主客曹。北魏复置,或说属仪曹尚书。北齐省。

  • 南院副统军使

    官名。辽置,见“南院都统军司”。

  • 都巡检使

    见“巡检”。官名。金朝在中都东、北部、中都西、南部和诸州置都巡检使各一员,正七品,掌界捕盗贼。中都东、北部巡检,在通州置司,分管大兴、漷阴、昌平、通顺、蓟、盈州。中都西、南都巡检,在梁山县置司,分管良

  • 判职方司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职方司”。

  • 境吏

    吏员名。战国时燕国设置,为守卫边境之吏。《战国策·燕策三》:“张丑为质于燕,燕王欲杀之,走且出境,境吏得丑。”